茂府办〔2023〕19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茂名滨海新区“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茂名滨海新区管委会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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