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茂名市的17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15项,2项任务正在推进(具体为序号6、序号10关于生活污水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督察组移交我市的313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一议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督察整改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进。大气环境方面,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QI达标率)为9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20.4微克/立方米,连续多年保持达标,未发生重污染天气。水环境方面,16个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100%。土壤环境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环境区域监测点位Ⅰ-Ⅳ类水质比例为87.5%。
(三)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我市持续强化源头管控,全年按规定完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完成项目节能审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能源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茂名核能供热发电项目列入省遴选优质沿海核电厂址上报国家能源局;县域实现天然气主干管网通达。绿色产业体系加速构建,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通过省级化工园区认定;广东百翼锂电池基地项目正式投产,形成产业链闭环。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推动全市纳入全国和省级碳市场的9家企业按期完成履约。
(四)强化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以来,我市累计新建城镇污水管网约1754公里,改造老旧污水管网约216公里。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平均值约为67.35%,较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值(34.5%)提高了约32.85个百分点。全面推动小东江流域和水东湾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建设,小东江流域新增城镇生活污水管网653.28公里,水东湾项目已完成416.21公里管网建设,并已全面通水。
(五)加强重点领域治理。我市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已基本完成全市20905个自然村生活污水新建治理任务。强化养殖污染治理,完成海水养殖禁养区养殖面积清退。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重点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已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以上,按时高质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茂名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巩固督察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茂名高质量发展。
附件:茂名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wps
中共茂名市委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