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更好地服务“3336”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于2026年1月3日印发实施,现就《若干措施》进行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依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作出部署,提出“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以及“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
《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中提出“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对生产性服务业的需要,从培育融合发展新载体、支持融合发展新模式、构建融合发展新高地3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明确重点任务和目标。
2025年茂名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促进产业体系融合化。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培育检验检测、工程设计等服务业态,促进数实深度融合。”
为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我市参照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府〔2025〕2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东府办函〔2023〕637号)等一批服务业政策措施文件,以及《广东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商贸主体达限纳统应统尽统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5〕146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茂府规〔2022〕7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茂府规〔2025〕14号)等省、市两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茂名实际,出台了《若干措施》。
二、目标任务
《若干措施》提出总体发展目标是推动到2027年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
重点发展十大领域目标分别为:
1.商贸服务业:到2027年,累计新入库纳统批零企业达200家以上。
2.人力资源服务业:到2027年,力争建成省级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各1个,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5所。
3.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到2027年,培育1-2家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龙头企业。
4.科技研发服务业:到2027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245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达120家以上。
5.建筑服务业:到2027年,建筑工程设计服务业上规企业达2家以上,建筑监理业上规企业达5家,营业收入达4.5亿元。
6.金融服务业:到2027年底,金融业增加值达145亿元,涉农贷款、制造业贷款、科技信贷贷款、建筑业贷款分别达1300亿元、300亿元、350亿元、38亿元以上,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达2家以上、证券机构营业部达10家以上。
7.农业服务业:到2027年,农业种业、农业生产性服务领域至少培育1家市级以上重点企业,“五棵树一条鱼”销售收入超350亿元,全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100%。
8.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到2027年,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额突破3亿元,培育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转型平台项目3个,力争完成规上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
9.现代物流服务业:到2027年,全市物流业增加值达3.86亿元以上,邮政快递业务收入达30亿元以上。
10.绿色低碳环保服务业:到2027年,生态环境等方面服务企业达9家以上,再生资源回收站覆盖率达70%,废家电回收拆解达110万台。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十一部分,分别为:
1.“做大做强商贸服务业”;
2.“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
3.“做大做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4.“积极培育科技研发服务业”;
5.“推动建筑服务业转型升级”;
6.“培育壮大金融服务业”;
7.“提高农业服务业发展水平”;
8.“培育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业”;
10.“培育绿色低碳环保服务业”;
11.“强化保障措施”。
《若干措施》中11个大点,细化成32项举措,并结合茂名各行业领域发展实际情况,提出到2027年力争达到的目标。
四、利企惠民举措
《若干措施》利企惠民举措主要包括4个方面,分别为:
1.强化企业支持与激励。对首次达限并符合条件的批零业商贸主体、参加会展(博览会)活动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且符合条件的企业等给予奖补,支持企业“小升规”并提供税务辅导,统筹用好专项资金和产业基金,强化企业投资项目要素保障,降低企业运营服务与科技创新成本。
2.推动农业提质与农民增收。通过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与良种服务,构建县镇村三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推广农业无人机等技术服务,进一步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支持举办产销对接会,鼓励参与国内外农博会等展会,助力“土特产”销售,促进农民增收;强化行业标准化制定与品牌包装设计服务,打造具有茂名属性、代表诚信品质的“信”字号公用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3.加强融资服务与风险保障。通过加大对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筑业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推动后备企业上市挂牌,拓展证券业服务业务范围,加强企业融资便利性;鼓励开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保险险种,研发专属新能源车险产品,提高保险业服务水平,增强社会抗风险能力。
4.优化公共服务与生态环境。培育检验检测龙头企业,探索组建市区域性医学检验中心,积极申报省中试平台,支持本土研究院等载体参与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发展绿色咨询、废旧资源回收利用等服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优化生态环境,厚植绿色发展底色,惠及民生福祉。
五、新旧政策差异
《若干措施》属于新出台政策。
六、实施期限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