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政工作重要部署的具体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2019.01)《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2019)《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11),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总则、现状概况、养老服务设施需求分析、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规划实施建议六大章节。
(一)总则。提出规划背景、规划范围与期限、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对象、规划内容与重点、规划依据以及技术路线。
(二)现状概况。包括分析茂名市现状总体概况及人口老龄化现状、养老服务设施现状及存在问题,并对相关规划进行解读。
(三)养老服务设施需求分析。预测规划期末老年人口规模,并依据该规模测算规划期末养老服务设施规模。
(四)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包括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医养结合规划指引。规划形成“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其中: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规划范围内共设置机构养老服务设施30处,养老总床位数6803张,护理型床位数5497张(新增护理型床位数2283张),总用地面积16.96公顷。其中,现状机构养老设施23处,新增机构养老设施7处。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规划范围内共规划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1处,其中,改建设施7处,新建设施4处;规划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98处,床位数1233张,含护理型床位数972张,其中规划新建62处、改建36处。
(五)近期建设规划。包括近期发展要求、近期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近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近期医养结合规划布局。
(六)规划实施建议。包括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健全财政投入机制、明确设施建设机制、完善配套扶持政策、搭建行业管理体系、建设专业服务队伍、建立弹性控制机制。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