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府办〔2025〕18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 :
为适应土地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完善地价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编制了茂名市城市规划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经市委十二届第197次常委会会议、十三届市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
本次更新的茂名市城市规划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茂名市城市规划区基准低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茂府办〔2023〕17号)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茂名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茂名市城市规划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茂名市城市规划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图册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