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茂名市应急管理局 > 政策 > 部门文件
《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适用<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解读
时间: 2024-04-12 16:19:10 来源: 茂名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默认 大 超大 【打印】

政策原文: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适用<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为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24年4月10日,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印发《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适用<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茂应急规〔2024〕1号),以下简称《基准》,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高度重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科学合理制定各部门各系统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对相关工作做出了细化,提出更多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适用《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保障我市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研究制定本《基准》。

  二、主要内容

  《基准》分为适用说明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两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适用说明。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茂名市地方性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类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而且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指茂名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罚款”时,确定“罚款”数额的细化条款。二是对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等情形予以具体说明。三是对违法案件案情复杂、情节特殊等情形,明确了集体讨论决定等解决方法,避免机械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二)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一是违法行为援引《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引用内容具体到条、款,一条或一款为一个违法行为。二是违反条款和处罚依据。违反条款援引《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与违法行为对应的义务条款和禁止性条款内容。处罚依据援引《茂名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茂名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内容。三是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处罚裁量标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主要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立法目的、法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手段、情节、后果和改正措施等因素,对具体条文采取分级原则进行裁量,对罚款数额进行细化。其中,裁量阶次分为一般、较重和严重,并分别对应具体情形,对应具体处罚裁量标准。适用条件具体包括违法所得数额、违法行为次数、事故以及违法行为严重性等。处罚裁量标准主要对罚款数额按裁量阶次进行相应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