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关于延长《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一、背景
2022年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印发的《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茂交规〔2022〕1号)(以下简称(意见)),自2022年12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将于2025年12月26日有效期届满。为确保我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工作的连续性,我局继续实施该《意见》。
二、主要内容
经评估,决定将《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茂交规〔2022〕1号)延长有效期五年,内容不作修改。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监管办法或政策出台,以新办法、新政策为准。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