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交规〔2025〕3号
各区、县级市交通运输局(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各单位:
我局2022年印发的《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茂交规〔2022〕1号)将于2025年12月26日到期。为确保我市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工作的连续性,经研究,决定将《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有效期延长五年,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监管办法或政策出台,以新办法、新政策为准。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5日
政策解读:
《关于延长<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有效期的通知》部门解读
《关于延长<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有效期的通知》图文解读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