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在省发展改革委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建设,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
(一)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根据《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茂发改价格函〔2017〕822号),组织市直有关单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开展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工作。经清理规范,我市暂无政府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并指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出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
(二)落实国家和省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政策。根据《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气象部门部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茂发改价格函〔2016〕816号),取消气象部门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根据《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防雷装置检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茂发改价格函〔2017〕916号),放开防雷设施定期检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我局发布《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茂发改价格〔2017〕230号),共清理规范执行市场调节价的47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市各区(县级市)分别对外公布5份行政审批中介务收费目录清单,全部执行市场调节价。
二、配合省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配合省及时提出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广东说明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落实各项配套改革任务,上报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继续实施《茂名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方案》(茂府办〔2015〕59号),贯彻落实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部署。
三、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市场化
(一)配合盐业体制改革,推进食盐价格改革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032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
(二)科学规范公路收费管理,合理降低企业运输成本。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茂名市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粤交明电〔2016〕95号)和《关于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通告》(茂府通〔2016〕35号)规定,我市自2017年1月1日零时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度。
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及联合工作组办公室。二是出台《茂名市实施<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茂脱联组办〔2017〕1号),部署实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三是收集整理各相关单位报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台账,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完成相关的改革任务。
五、完善宏观调控
(一)按照省统一部署,落实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推进我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一是建立健全“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牵头起草《关于茂名市建立健全“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并上报市委、市政府。二是市政府出台《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后,代市政府拟制落实《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分解主要指标以及工作任务,确保落到实处。三是协同推进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配合市有关部门推进我市“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日前,物流业、交通、政务服务、安全生产、环保、标准化、卫生与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重点专项规划已印发。四是配合编制省市相关规划。配合编制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省海岸带综合保护和利用规划以及市教育发展、卫生与健康、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五是积极组织申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会同市海洋部门编制《茂名市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渔业厅。六是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广东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评价、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修编工作。七是配合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期评估。
(二)投资管理。1.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根据市政府部署,对重点投资项目实行统一登记、联合审批、代办服务、同步办理、特事特办,整合和简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时限。2.建立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对重点项目推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制度。定期召开并联审批会议,对前期工作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审批方案及时间要求,立项、环评、规划、用地等前期报批工作不互为前置条件,各审批部门实行并联同步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落地开工建设。3.创新联合审批工作机制。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对投资项目提供领办、代办服务,通过茂名市网上办事大厅链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方便投资者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报资料和查询项目备案信息。4.固定资产投资分析。每月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强化与职能部门和统计局的定期沟通和交流,及时做好数据的收集、跟踪及分析工作。2017年1-10月全市固定资产完成投资979.25亿元,同比增长11.9%,继续保持10%以上的稳定区间。5.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系统。为实现政府投资项目的统一编码及基于统一项目编码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和查询服务。市纪委牵头建立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系统,该系统2016年处于试运行阶段,2017年1月1日后正式运行。将我局立项的所有政府投资工程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可研批复、概算批复、概算调整批复等数据录入系统,由市纪委进行全过程监管。
六、加强市场监管
(一)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配合做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进行业和部门信用建设。2.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积极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截至11月13日,市信用信息平台已归集“双公示”数据共45303条,其中行政许可37287条,行政处罚7365条。3.市政府正式印发《茂名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探索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中国”网站“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推送归属于茂名地区的海关失信认证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136条。
(二)加快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2016〕77号)精神,认真开展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一是组织力量研究如何开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二是初步拟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局内工作程序的通知》。三是收集市政府和市府办2017年以来印发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四是草拟《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和《关于征求<茂名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函》,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上报市政府同意印发后,进一步组织实施。
特此报告。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6日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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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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