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17年教育
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
投资计划的通知
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茂名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下达2017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17〕320号)精神,省转下达2017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8950万元,专项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等建设项目。现将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责任
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高校是本投资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的投资安排、建设进度和质量、投资和项目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请按照粤发改投资〔2017〕320号文的要求,加强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建设的“地方投资”和“其他投资”落实到位,不留缺口。
二、执行按月调度
请信宜市发展和改革局尽快转下达至项目建设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管理,投资下达后,请严格按照粤发改投资〔2017〕320号文和省有关工作要求,每月5日前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互联网地址:http://kpp.ndrc.gov.cn;政务外网地址:http://kpp.cegn.cn)和广东省投资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在线更新填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加强项目管理
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或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我局将适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关于转下达2017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17〕320号)
2.茂名市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表
3.茂名市2017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表(本科院校)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5月25日
附件请下载查看: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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