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接连斩获两项荣誉:获评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的“在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称号(全省仅两家医院入选),并被茂名市委、茂名市人民政府评为“茂名市先进集体”,以实力彰显粤西精神卫生事业领航者的风采。

▲茂名市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暨茂名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现场。黄德成 摄
作为拥有六十余载历史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自1958年创办以来,如今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前34名,是粤西地区精神卫生事业的中坚力量。此次荣誉加身,源于其在基层治理、医疗服务、公益事业等多方面的扎实作为。
在基层治理领域,医院依托精神卫生专业优势,与基层社区紧密协作,建立完善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机制,有效降低肇事肇祸率,为社会稳定筑牢防线。这一成效不仅让医院成为全省基层治理标杆,更助力茂名市累计7次获评“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先进市”。
医疗服务方面,医院坚持“科技兴院、人才强院”,精神科、中医神志病科、老年病科相继入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通过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共建粤西医院,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省级诊疗服务。
公益服务中,医院打造“绿丝带暖心行动”等特色品牌,开展科普宣讲、送医送药、24小时心理热线等服务,全方位守护群众心理健康。同时,以党建为引领,创新党总支分区域指导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锻造出高素质医疗团队。
茂名市第三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持续深耕精神卫生事业,为茂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群众心灵健康保驾护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