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根据《茂名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茂财综[2008]69号)规定,市区2019年第四季度的双特困户租赁补贴需发放。
经我局核实,吴晋棠等2户由于申请人已故或放弃租赁住房补贴的原因,我局从2019年10月1日起停发上述2户家庭的租赁住房补贴。陈加新等512户仍然符合市区双特困户保障条件,可按原规定标准继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总金额为230538元。请贵局将本季度的租赁补贴划入保障户个人账户。
此函。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