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房公字【2014】1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4年9月,我局根据民政局核发的低保证和各镇政府、社区街道办的意见受理了60户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经查询核实,梁丹玲等60户家庭(名单附后)符合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条件(电白区城镇户口、人均居住面积达不到13平方米的低保家庭。原茂港区除外。),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任何人如有异议均可向电白区住房保障办(设在区房产局)书面反映。反映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材料均不受理。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我局将对其予登记确认廉租房租赁补贴的保障资格,并发放租赁补贴。
联系地址: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南方商业城(区房产局六楼住房保障办),联系人:郑广祥,联系电话:5502322。
附件:茂名市电白区2014年度新增城镇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名单.xls
茂名市电白区房产管理局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