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卫规〔2019〕10号)精神,现将截至2019年12月26日,由我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在我局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情况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668-2979100。
请各区、县级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及时将辖区内经备案开展限类技术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0日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清单
(截至2019年12月26日)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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