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社会职能,根据我院的工作实际,经院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决定调整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谢彦奇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副院长
副主任:孔敏莉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副院长
成 员:梁 夏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医务科科长
林小燕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护理部主任
梁西岚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产前诊断中心副主任
杨小花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功能科主任
容再光 茂名市妇幼保健院 药剂科主任
张 丹 茂名市卫生健康局 妇幼科科长
陈艺平 茂名日报社经济新闻中心副总监
曾志坚 广东鸿基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李 旭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心理学博士
医学伦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医务科,温嫦莉任秘书,负责医学伦理委员会日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