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食品安全,根据2018年国家、广东省和茂名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肉制品、饮料等2大类普通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3批次,已检验3批次,0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3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具体抽检情况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2批次肉制品和1批次饮料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2批次肉制品不合格:1、茂名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深圳市里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味麻辣香肠(规格:散装秤重,生产日期:无)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标准值≤0.5g/100g,检出值:0.72g/100g)超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茂名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标称深圳市里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味腊肉(规格:散装秤重,生产日期:无)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标准值≤0.5g/100g,检出值:1.95g /100g)超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1批次饮料不合格:1、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规格:18.9L/桶,生产日期:2018年7月30日)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n=5,c=0,m=0CFU/250mL,检出值:4,0,0,0,0 CFU/250mL)超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稽查执法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依法予以查处;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稽查执法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监管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3、合格食品信息
4、不合格食品信息
茂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