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201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6年7月5日在高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吴汉召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现在报告2015年高州市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国际经济震荡加剧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严峻形势,市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市财政部门依法加强预算管理,全力组织预算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1、一般预算完成情况
2015年,全市完成公共财政总收入690320万元,是年初预算总收入364065万元的189.6%,增收195705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50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计划128975万元的116.5%,增收350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304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5332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1747万元;上年结余29968万元。
2015年,全市公共财政总支出657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62039万元的181.6%,增支19283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62154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5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4686万元,安排预算调节基金20000万元。年终结余32834万元,结转下年的支出32834万元。
2、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13040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929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收入65790万元的141.2%;上级补助收入31676万元,调入资金5816万元。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26064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421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4万元,调出资金1747万元。年终结余4336万元。
3、社保医保基金收支情况
职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2015年,全市职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上年结转80535万元,当年收入97884万元,支出88888万元,年度结余8996万元,年底累计结余89531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支。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年结余24505万元,当年收入29344万元,支出24299万元,年度结余5045万元,年底累计结余29550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6483万元,当年收入78747万元,支出69355万元,年度结余9392万元,年底累计结余45875万元。
4、非税收入情况
(1)收费和基金收入情况。2014年非税收入结转45505.97万元。2015年财政非税收入57172.8万元,上缴国库58921.9万元,直接支付1665.17万元。2015年底累计结余42091.7万元。
(2)土地储备非税收入专户收支情况。土地储备收入专户上年结转19380.26万元,2015年收入40794.96万元,上缴国库34405万元,2015年底累计结余25770.22万元。
5、2015年政府新增融资款收支情况
2015年,市政府新增融资44300万元,融资及使用情况如下:
(1)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年向农发行贷款30000万元用于土地整治项目,2015年度融资款支出28482.6万元,融资款年度结余1517.4万元,上年结转1221.59万元,累计结余2738.99万元。
(2)市政府2015年向市农信社贷款14300万元。该资金用于支付金鸿公司原东方大道地块土方工程款2538.87万元、市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800万元,结余7961.13万元。
(二)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非税收入和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2015年末非税收入累计结余42091.7万元和2014年其他财政专户利息收入1643.35万元,两项收入合计43735.05万元,未能在2015年12月底前缴入国库。
2、个别国有企业应上缴财政投资收益未及时追缴。抽查国有企业投资收益入库情况,发现个别企业应缴财政部分收益未及时追缴入库。如市金叶发展公司2014年8月和2015年8月分别收到广东烟草茂名市有限责任公司划入2013年度投资收益1295.92万元和2014年度投资收益1433.94万元。按应分配财政70%的比例,2013年度投资收益应上缴市财政907.14万元,2014年度投资收益应上缴市财政1003.76万元。至2016年5月底止,市金叶发展公司已上缴财政2013年度投资收益450万元和2014年度投资收益600万元,尚有2013年度投资收益457.14万元和2014年度投资收益403.76万元合计860.9万元未上缴财政。
3、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市政府于2012年12月印发《高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统一管理办法》,要求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全市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登记,对闲置资产和出租资产统一由财政局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或招租。据财政局提供数据反映,至2016年3月30日止,全市上报财政登记的单位有252个,闲置土地面积
4、财政代扣职业年金及养老金未缴入社保基金专户。从2015年11月起,市财政局代扣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职业年金及个人养老金。2015年11、12月共代扣财政统发工资职业年金及养老金2681.77万元。由于上级有关具体政策未出台,至2016年4月底止,上述资金尚未缴入社保基金专户。
(一)地方税收预算完成情况
2015年,市地税部门全力抓好税收征管和税收执法,提升征管效能和纳税服务质量,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税收任务。2015年,茂名市地方税务局下达我市地税收入计划为101160万元,我市财政预算下达地税收入计划为112454万元,市地税局实际完成税收入库152460万元,其中中央级收入14946万元,省级收入52187万元,市级收入2000万元,区(县)级收入83327万元。实际税收入库分别占茂名和我市下达税收计划的150%和135%。
(二)地方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未及时缴交税费。(1)市淦江实业有限公司欠缴商品房销售税费1300多万元。高州市淦江实业有限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用“乐天·海泊御庭”房地产项目部分套房抵顶部分工程款及债务。根据征税原则,该部分抵顶的款项应作为售房收入计征税费。按该公司实际售房收入和抵顶的款项进行计算,至2015年12月止,该公司开发的“乐天·海泊御庭”房地产项目尚欠缴销售环节税费合计1382.27万元。(2)市乐天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欠缴2015年下半年及2016年上半年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计125.87万元。
2、行政事业单位租赁收入欠缴税费现象较为突出。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租金收入数据和市地税局提供的租赁税费缴纳数据,2011年至2015年期间,高州市行政事业单位租赁收入欠缴税费合计1089.15万元,涉及172个行政事业单位。
3、以个人自住名义报建而直接用于出售的房屋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尚未明确。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上存在以个人自住名义报建住房,建成后并没有自用,而是直接用于出售的情况。此类行为形式上看似属于个人销售二手房,但实质上是个人建设商品房用于销售,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的有关规定,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严禁个人从事房地产开发。对于上述情况,目前未能确定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截止2016年4月,市地税局按实质重于形式的税收原则,对此类销售行为均予征收土地增值税,2015年度共征收入库778.31万元。但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后,该项目税款的征收需要市地税局与市国税局相互配合开展,由于依据不明确,目前双方对是否继续征收未能形成统一意见。
根据市住建局提供的自住房报建数据以及市地税局核对后的未申报土地增值税的数据可知,至2016年5月31日止,2013—2015年期间报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自建房,尚未销售办证的总面积达152460平方米。按平均每平方米4500元的销售单价测算,涉及的土地增值税金额达3400多万元。若对上述销售行为免征土地增值税,将造成大量税款流失,同时会使房地产开发市场税收环境失去公平性,引致更多个人报建并销售非自住用房,导致税款流失更加严重;如果继续征收,则需要政府在规划、报建、办证等环节作出具体规范,市地税局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依法依规做好该项征收工作。
三、其他财政收支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镇(街道)财政专户存量资金较大,部分资金沉淀时间过长。
至2015年末,全市28个镇(街道)财政专户资金结余达32788.13万元,其中属于2013年12月以前下达的资金4116.74万元,属于2014年度下达的资金6726.58万元。28个镇(街道)在2014年以前收到,至2015年末未作任何使用的救灾类资金达418万元。
(二)石仔岭街道办茂岭村民委员会坑垌村及石头岭村征地补偿款2333.93万元滞留在银行账户达六年之久。
市国土局于2009年向市石仔岭街道办事处划入的茂岭村民委员会坑垌村及石头岭村征地补偿款2333.93万元一直存放在相关村民小组的银行账户,坑垌村和石头岭村村民均未领取征地补偿款,市政府也未对相应用地进行规划使用。
此外,至2016年4月止,存放在石仔岭街道办中国银行账户的茂岭村民委员会坑垌村及石头岭村青苗补偿款47.59万元,也一直沉淀在账户未使用。
(三)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
经对24个单位的审计调查,发现“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管理使用存在如下问题:一些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比重偏高、接待费用核算不清晰、接待手续不完备;部分单位会议费支出手续及相关资料缺失,有的单位把会议费与接待费混在一起列支;个别单位公车运行费管理不严,没有建立公车使用、维护登记制度,没有实行单车核算。
(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对三角湾电厂等5家市属企业的审计,发现超成本开支范围列支职工奖金造成少计缴企业所得税和少上缴红利,超标准列支业务接待费造成少计国有股应上缴红利,虚列停薪留职人员工资支出,企业经营成本及资产负债率偏高,以及债权债务不及时清理等问题。审计追缴有关电厂国资收益100多万元上缴财政。
(五)部分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存在漏洞。
1、现代农业油茶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由于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有的项目公司采用收款收据等不合规票据报账,有的公司仅凭一份简单的承包合同和发票便进行报账,大部分项目公司申报工人工资仅有简单的签领表。此外,部分项目推进较慢。如相关油茶项目应在2014年5月底完成,但至2015年9月,1个优质丰产示范基地项目仅完成22.75%;1个油茶疏残林改造项目仅完成50%;1个优质油茶种植示范基地项目仅完成80.46%。未能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
2、高州市2013年森林碳汇工程项目违规签订施工合同。该项目中标公告日期为2013年5月9日,而高州市林业局已于2013年5月6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该项目的施工合同。该项目在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之前签订施工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法》相关规定。
3、凤凰岭森林公园建设项目长时间处于停工状态。凤凰岭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于2015年1月19日开始施工,但由于项目用地未解决,项目从2015年3月起便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目前仍未复工。
4、笔架山森林公园项目管理欠规范。该项目存在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开工前未完成报建手续等不规范情况。
(六)部分交通专项资金管理不严。
航运公司2014年账面燃料费用支出合计16.27万元,2015年领取2014年度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1.61万元。领取的财政补贴资金比实际燃料费用超出5.34万元。
市交通局将部分专项资金和部分应付经费均记入单位经费户同一个科目反映,造成无法分清款项实际用途。2015年底该科目反映结余资金2162.69万元,大部分是2010年以前结转下来的款项,但已无法分清有多少属于专项资金,容易造成经费占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
2015年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24宗,其中乡镇党政领导审计10宗,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审计13宗,企业领导审计1宗。审计查出主管责任违规金额392万元、主管责任管理不规范金额190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的单位领导对财务工作疏于管理,未能自觉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有关规定;有的单位纳税意识淡薄,漏缴欠缴税款;有的单位票据使用混乱,存在漏洞;有的单位非税收入不上缴财政;有的单位办公经费占用专项资金;部分镇政府计生专款管理不严,计生费用支出手续不够健全。
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从2015年起,市审计局按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对我市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持续进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PPP项目模式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2015年11月18日签订的高州市4个中心镇及潭头镇生活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PPP项目),在项目签约前未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此外至2016年2月底止,除潭头镇工程开始进入施工阶段外,其他4个镇的工程均未开始建设施工,整体推进缓慢。
(二)政府性债务风险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财政部2016年初下发的2014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测算结果,2014年底,高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综合债务率达到98.54%,已接近综合债务率的风险预警线100%,但专项债务率已超过专项债务率风险预警线100%。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工作,防止国资收益流失。目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未交付统一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造成财政收入流失。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统一管理工作,全面清理、核实并登记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国有资产和经营性国有资产。对各类闲置资产,要及时盘活;对租赁已到期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应由市财政局及时进行统一管理;对未到期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租赁合同,应按《高州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统一管理办法》(高府〔201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清理。对不如实上报资产、租赁到期拒不交付资产进行统一管理以及国有资产被无偿占用、租期过长或租赁合同价款远低于市场价格,且占用方或承租方不同意协商解决等情况,由市监察局介入调查和清理。
(二)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结转结余资金加大清理检查力度,建立部门结转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衔接制度,整合各类财政资金,对项目已完成或原有项目已取消等形成的结余资金,要及时收回并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对确属有明确用途的资金,要结合加强项目库建设,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执行进度。对财政结转资金,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项目规划,及早做好项目论证,促进资金及时有效使用。
(三)加速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及时发挥资金效益。造成建设项目工期延误的原因很多,可控的因素应避免发生,不可控的因素应避免损失扩大化。建设主管部门应充分做好项目准备再实施,合理确定工期,减少工程变更,保证项目按计划建设,加强进度控制;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根据工期规定,合理安排进度计划,做好资源调配,适时进行进度总结,调整进度安排,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四)注重政府负债动态监管与控制,防范化解风险。地方政府债务是一把“双刃剑”,适度举债、规范管理对区域经济社会良性循环发展能够发挥作用;如果过度负债、监管不力,就会产生很大的财政风险,带来严重的后果。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市政府,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做好偿债计划,及时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尤其是专项债务,严格控制建设投资项目规模,优化项目支出结构,从而防范和化解地方性债务风险。要一直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全面、连续、动态的跟踪,及时识别、评估、预警债务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六、去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部门整改情况。财政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深入查找原因,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采取加强重点税源监管、清缴历史欠税、积极培植重点财源、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处置盘活闲置资产等措施,狠抓收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5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了15亿元大关,超额完成了年初预算任务。二是于2015年初将2014年未缴国库的非税收入21614万元和专项资金22026万元全部缴入了国库。三是会同国土等部门,加强了对矿产等国家资源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四是加强工业园区闲置土地管理,会同国土、住建、金山街道办开展金山工业园一期闲置土地盘活工作。同时,全力加快金山工业园三期建设,今年计划投资1.79亿元的园区道路改造及集污管网工程,已完成立项等工作。五是督促农业、水利等部门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及时办理竣工项目工程结算。
(二)税务部门整改情况。税务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U020170105630557071971.doc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取得了良好整改成效。一是与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全力开展清理欠税工作,对审计去年查出的欠税7400多万元,已追缴入库6600多万元,对仍未缴纳的700多万元,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追缴。二是强化印花税、资源税、车船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管理,堵塞漏洞,减少税收流失。2015年上述税种的税款入库,比上年有不同幅度的增加。三是加快构建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提高数据管理能力。今年初,已在市政府政务平台正式上线“涉税信息”模块,有效畅通了涉税信息交换与共享渠道,提高了涉税信息的应用。今年上半年,地税部门利用上述模块共取得有关部门的涉税信息2500多条,实现查补税款2050万元。涉税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及应用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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