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6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适应新常态,稳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实施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市本级共完成审计项目71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54024.3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99648.86万元;审计决定处理应上缴财政金额53624.31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797.96万元。移送处理事项10件,移送处理金额1520万元。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据市财政局提供的市级决算报表反映,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5.97亿元,总支出93.65亿元,年终结转22.3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5.40亿元,总支出34.32亿元,年终结转1.08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680万元,总支出1665万元,年终结转1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收入27亿元,支出23.93亿元,本年度结余3.07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3.3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市第十一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强化管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强化税源管理,努力克服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叠加等困难,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收入;规范收入和库款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0.24%,比2015年增长11.60%。
——统筹兼顾,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各项支出得到较好的保障,围绕“一体两翼三大抓手”发展思路,更加注重财政资金的集中使用,保障民生支出,推动经济提质增效。2016年,农林水支出8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46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77亿元,分别比2015年增长93.37%、64.48%、14.68%。
——深化改革,财政改革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开展市级财政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探索市级预算项目库管理,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全口径编制“四本”预算,修订并严格执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现代化财政体制。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市政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止2017年5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34371.80万元,核减投资额3345万元,移送处理落实事项3项;促进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38项,移送处理人员1人;但仍有应收土地出让金43138.91万元未收。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财政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财税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组织收入和科学安排支出,较好发挥财政保障职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入库。财政待解户结余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6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230.17万元,未及时缴入金库;2个单位的预算收入1363.92万元未及时解缴财政,其中: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62.88万元、XX局301.04万元。
2.已清理的财政存量资金144424.06万元,未及时盘活,包括未及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026万元、未及时回收统筹使用28398.06万元(主要是2014年前结转结余的资金)。
3.虚列支出13906.57万元。2016年市财政局通过以拨作支,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人防101工程款、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等3项资金共13906.57万元转入财政专户。
4.项目进度缓慢,支出预算执行率低。如:由于承建单位未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进度,2016年末结余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6025.62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2016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1829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及2017年1月才安排计划,2016年全年未执行。
5.预算编制不够细化,2016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时,部分支出未明确到具体部门,如: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奖补经费1000万元等未落实到具体执行部门。
6.社保基金基础数据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相关部门反映的参保人数不一致。市社保局提供的2016年市本级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实缴费人数比市地税局提供的相关人数分别少4426人、1171人、328人、3319人、3128人。
(二)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2个县级市2014至2015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个县级市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公共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入库。2个县级市未及时将待解户资金121545.38万元清理入库;2个县级市未及时将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财政收入39883.32万元征缴入库。
2.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不够规范。XX市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75.36;挪用上级补助专项资金74203万元。
3.2个县级市未按规定将重点建设项目税费分成给市级,应分成489.30万元,其中:XX市374.10万元、XXX市115.20万元。
4.2个县级市非税收入实行收支挂钩管理,不符合国家非税收入管理规定;XX市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进度缓慢,2015年10月起才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比国家规定2012年底前需将公务卡改革制度覆盖到所属预算单位的标准晚了3年。
(三)乡镇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15个乡镇的财政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15个乡镇能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积极推动镇级经济建设事业稳步发展,逐步规范镇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2个镇征缴财政收入不及时,少收基础设施配套费3590.65万元。
2.4个镇财政收入409.83万元未上缴,其中:应缴财政存量资金399.20万元、应缴社会抚养费10.63万元。
3. 8个镇部分收入1813.54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 7个镇收到租金等应税收入时,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费229.58万元。
5. 4个镇在购置设备或建设工程项目时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涉及金额829.25万元。
6. 7个镇现金管理不规范,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的现金使用限额规定,大额现金支出607.59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37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根据需要延伸审计了有关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9个单位应缴财政收入8055.79万元未缴财政,其中:XX局下属5家企业应缴净利润5575.03万元、3个单位应缴存量资金911.98万元、1个单位应缴历年保证金利息740万元、1个局应缴财政收入593.21万元、1个管理总站应缴养路费157.14万元、2个单位应缴承包金收入78.43万元。
(二)2个单位欠缴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1339.65万元。
(三)1个站闲置补助危桥改造大中修款7416.06万元。
(四)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一是未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1717.14万元纳入部门预算;二是未将单位所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少列2476.61万元。
(五)7个单位在设备购置或维修改造工程时,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涉及金额371.56万元。
(六)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449.65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项目推进、促进粤东西北发展战略、水污染环境整治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能积极采取措施推进经济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全市因政策宣传不到位、申请审批程序复杂等原因导致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和申请稳岗补贴共997.16万元未及时发放,财政补贴红利未充分释放。
(二)1个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挪用2016年省级产业工业园扩能增效专项资金3767.61万元用于市民大道二期工程、西部快线征地拆迁等工程项目,经审计后,资金已归还原渠道使用。
(三)全市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环境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如:市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2个尚未开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完成投资200万元,仅完成全年任务的10%。
(四)2016年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安排新开工项目共21项,审计时止已开工8项,未开工13项,工程进展缓慢。
(五)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市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未完善;XX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多年,但污水处理量仅达到处理能力的40%;全市禽畜养殖造成污染问题较突出;部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
四、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和技工学校助学金专项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健全了住房保障体系,有效改善了困难家庭居住条件,促进了城市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市级和3个县级市有44户在保家庭不符合保障资格仍享受保障房待遇,其中:市级19户、高州市1户、化州市14户、信宜市10户。
2. 3个区、县级市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0.45万元未足额拨付给农户,其中:高州市少拨1491户共584.15万元、茂南区少拨307户共190.3万元、滨海新区少拨16户共26万元。
3.电白区房产管理局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账户违规列支与保障性安居工程无关的费用25.25万元。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
组织对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市、区(县级市)、镇(街道)、村委会层层签订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责任书,落实帮扶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帮扶对象识别不够精确。全市共有603户家庭不符合省定贫困户认定标准;全市153名符合条件的五保户没纳入帮扶对象,其中:茂南区23名、信宜市130名。
2.滞留扶贫资金。由于资金筹集和使用监管办法出台滞后,截止2016年11月底全市各级精准扶贫财政资金共101632.15万元,滞留在县级财政或相关部门。
3.扶贫捐赠资金管理不规范。全市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人“6.30扶贫济困日”共认捐3431.37万元,实际到账2215.09万元,到账率为64.55%,认捐款到账不足;2个县级市历年“
(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组织对电白区旦场片区河叉排水工程竣工决算、西城片区西城西路北段新建工程竣工决算、包茂高速公路茂名东连接线新建工程BT项目竣工决算等3个项目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工程建设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竣工资料基本完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3个项目审计应核减工程造价797.96万元,其中:电白区旦场片区河叉排水工程竣工决算核减246.97万元,西城片区西城西路北段新建工程竣工决算核减529.42万元,包茂高速公路茂名东连接线新建工程BT项目竣工决算核减21.57万元。
2.西城片区西城西路北段新建工程虚列支出305.98万元;包茂高速公路茂名东连接线新建工程BT项目单位管理费超支10.43万元。
(四)技工学校助学金专项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XX技工学校、市XX学院、市XX高级技工学校等3个学校的助学金专项资金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学校助学金发放管理环节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1个技师学院私设“小金库”,部分校企合作管理费101.38万元没有纳入合法账本反映。
2.2个学校应缴未缴财政国家助学金结余325.92万元。
3.2个学校未按规定及时清退学生学费596.68万元。
五、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市XXX公司、市XX公司、市X公司等3个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个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都做了一定工作,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市XXX公司办公大楼装修工程等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19.23万元。
2. 市XXX公司下属企业市XX团违规设置账外账并坐收坐支现金269.10万元。
3.企业经济效益差。市XXX公司未能整合资源增收节支,成本费用大,亏损严重,至2015年底止,累计亏损865.01万元(集团本部亏损286.19万元);市XX公司子公司承担的是社会公益性服务,经营收益差,年年出现亏损,至2015年底止,累计亏损7049.73万元。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六、加强财政管理意见
(一)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编制县级四本预算,科学测定收支规模,完善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二要进一步完善支出预算管理,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三要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逐步推进预算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度和程序审批、支拨财政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避免闲置沉淀。
(二)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与质量,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要进一步加强非税征管,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及时足额将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益等非税收入征缴入库,做到各类财政收入应征尽征、应缴尽缴;二要清理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盘活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充分挖掘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支持政策目标的实现;三要建立完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释放财政存量资金内在潜力。
(三)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要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防止和杜绝通过“以拨作支”等方式方法虚列支出;二要加强项目支出管理,执行清单制管理制度,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一方面财力紧张、一方面财力沉淀”的问题;三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强化要素保障,促进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和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四要强化监督,重申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划定红线,严格管理要求。使我市财政管理工作上新的台阶。
(四)要重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核算管理,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收缴分离和财政专户管理,堵塞资金管理中的漏洞。通过地方政府规章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和资产核算,避免财政风险。促进我市乡镇财政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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