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5年度茂名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通知
茂知字〔2016〕1号
电白区、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科工商务局,茂南区科技和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学校:
根据《茂名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在各有关学校自愿申报,电白区、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科工商务局,茂南区科技和经济促进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推荐的基础上,由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和市少工委联合评审,经市知识产权局办公会议审定,确定了茂名市第十六中学等6所学校为2015年度茂名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试点时间为2015年12月至2018年11月。
为做好2015年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电白区、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科工商务局,茂南区科技和经济促进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推动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
二、各试点学校要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有效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氛围,大力培养中小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创新精神。
三、各试点学校需与茂名市知识产权局签订《茂名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书》)。请各试点学校按要求填写好《合同书》(一式三份),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送茂名市知识产权局。
茂名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月4日
(联系人:高鹏,陈颖斐; 办公电话/传真:2882118;邮箱:2869682@163.com;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六路五号大院市科技局6楼知识产权科;邮编:5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