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认定2015年度茂名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通知
茂知字〔2016〕3号
电白区、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科工商务局,茂南区科技和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发挥我市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典型企业的带动作用,提升全市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经公开组织申报、区、县级市推荐、专家评审及研究审定,现认定广东众和化塑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为2015年茂名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各区、县级市要切实加强对2015年茂名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扶持和指导,推动当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被认定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切实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茂名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月4日
(联系人:高鹏,陈颖斐; 电话/传真:288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