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年05月19日
受疫情影响,
今年的高校毕业生都不容易,
就业问题备受关注,
毕业季了,
你们的福利来了!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01
申请对象: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离校未就业(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按其实际缴费额50%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第2.3.4.5页)复印件;
4.申请人银行基本账户(建设银行);
5.申请表。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02
申请对象:用人单位
补贴条件: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为本人及其招收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2.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第2.3.5.7页)、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5.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6.申请表。
小微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03
申请对象:小微企业
补贴条件: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实际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小微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全额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2.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第2.3.5.7页)、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5.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6.小型微型企业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的依据;
7.申请表。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04
申请对象:中小微企业
补贴条件: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
补贴标准及期限:一次性1000元/人。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3.招用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6.申请表。
注:此项补贴的首次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
05
申请对象: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或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代为申领,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本人。
补贴标准及期限: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的花名册;
2.劳动合同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就业证明材料;
6.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7.申请表。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06
申请对象: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一次性5000元/人。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属服务基层项目提供服务协议或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3.个人银行账户;
4.申请表。
就业见习补贴
07
申请对象:见习单位
补贴条件: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可享受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及期限:补贴标准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政府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承担。补贴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申请材料:
1.见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超过24岁且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3.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5.单位银行账户;
6.申请表。
注:疫情期间延长就业见习补贴期限、延长毕业生就业择业期
对与见习期未满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用人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相关人员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再给予用人单位见习留用补贴。2018年毕业仍在就业择业期内(含2018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延长期间毕业生仍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补贴。
见习留用补贴
08
申请对象:见习单位
补贴条件:见习单位在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
补贴标准及期限:一次性3000元/人。
申请材料:
1.见习留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劳动合同复印件;
3.见习留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超过24岁且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4.单位银行账户;
5.申请表。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09
申请对象:我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读,于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生。
补贴条件:对在我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就读,于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1.属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等的家庭)成员;
2.属残疾人;
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补贴标准及期限:一次性2000元/人(2021届3000元/人)。
申请材料:
1.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表明属城乡困难家庭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证明(包括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残疾高校毕业生只需提供残疾人认定证件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一次性创业资助
10
申请对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及外出求学返乡创业人员。
补贴条件: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同时申请资助时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注销的,可申请创业资助。
补贴标准及期限:一次性10000元。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属在校生或毕业生的应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外出求学返乡创业人员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4.申请表。
租金补贴 11
申请对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及外出求学返乡创业人员。补贴条件: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的。
补贴标准及期限:每人每年4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首次申请租金补贴应于创业主体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提出)。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属在校生或毕业生的应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外出求学返乡创业人员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
4.场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应与注册登记地一致);
5.缴纳租金的凭证复印件(发票、收据或银行流水);
6.申请表。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2
申请对象:初创企业(所有股东均为法人股东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
补贴条件:初创企业吸纳就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
补贴标准: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3.招用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初创企业的银行账户;
5.申请表。
创业担保贷款 13
申请对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及外出求学返乡创业人员。
补贴条件: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借款人有失业险的参保记录;
4.已在我市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5.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提供最高30万元、最长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贷款及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贴息标准: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按合同签订之日同期限贷款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标准(即贷款基础利率+3%)内据实贴息。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属在校生或毕业生的应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外出求学返乡创业人员提交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2.借款人的就业创业证(需登记备案“自主创业”);
3.借款人的信用报告(属已婚人员的需同时提交结婚证和配偶的信用报告);
4.借款人的失业保险参保记录(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安排的需提供本项资料);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资料;
6.自然人作为反担保的提交反担保人身份证、反担保人单位出具的收入资料;免除反担保的在借款人成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提交相关抵押资料;
7.申请书
申请“捆绑性”贷款的除提供个人借款人按规定需提交的资料外,还需提供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办理方式
1.网上申请:登录“粤省事”或“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资金申请平台”申请;
2.现场申请:信宜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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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联系电话:0668-8814361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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