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目前,全市已备案并运营的托育机构(不含幼儿园托班)共27家,其中公办托育机构5家(茂名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信宜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高州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茂南区妇幼保健院托育园、化州市妇幼保健院托育园)。电白区妇幼保健院托育园预计2025年年底前投入使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4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成本调查的情况,我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草拟了《茂名市公办托育机构保育费收费标准定价方案》。我局履行完毕相关定价程序,经市政府同意后,联合茂名市卫生健康局和茂名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茂名市公办托育机构保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茂发改价格〔2025〕784号)。
二、政策依据
(一)《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477号)第二大点“分类制定收费管理方式”中规定:“……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其中,基本服务费包括保育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其他服务费指在基本服务费外,服务机构收取或代收的伙食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一)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或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由地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4号)第二大点“分类制定收费管理方式”中规定:“……(一)公办托育和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坚持非营利性原则,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属地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托育服务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收费标准
(一)无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资金投入的市级公办托育机构(即市自然资源局划定的茂名市城区范围的市级公办托育机构,下同)
乳儿班(0-1岁)保育费为3030元/生·月,托小班(1-2岁)保育费为2500元/生·月,托大班(2-3岁)保育费为2090元/生·月。
(二)有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资金投入的市级公办托育机构
乳儿班(0-1岁)保育费为2650元/生·月,托小班(1-2岁)保育费为2120元/生·月,托大班(2-3岁)保育费为1710元/生·月。
(三)有托育机构建设补助资金投入的茂名市城区范围以外的公办托育机构
乳儿班(0-1岁)保育费为2450元/生·月,托小班(1-2岁)保育费为1880元/生·月,托大班(2-3岁)保育费为1630元/生·月。
上述价格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周末托、节假日托等按每月22日、每日8小时的上课时间折算相应的收费标准。
四、目标任务
明确我市公办托育机构保育费收费标准,规范公办托育机构保育费收费行为,避免隐形消费。强化公办托育机构公益属性,推动公办托育机构服务标准化发展。
五、利企惠民
合理的收费标准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促使托育机构公平竞争,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
六、前后政策差异对比
本次属茂名市首次制定公办托育机构保育费收费标准,无前后政策对比情况。
七、执行时间
该收费标准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八、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公办托育机构保育费收费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公办托育机构应在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将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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