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华英学校:
报来《关于茂名市华英学校调整收费的建议书》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的规定,在参考茂名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关于茂名市华英学校2022年至2024年教育培养成本和住宿成本的监审报告》(茂价成监审〔2025〕4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你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费收费标准
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7080元/生·学期、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7760元/生·学期。学校向学生收取学费时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含购买学位经费),扣除部分不低于省市规定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小学初中住宿费1190元/生·学期(含水电费)。
三、其他事项
(一)学校提高收费标准,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只限于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新入学学生,老生收费标准不予调整。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学费标准。插班生或因病等原因休学期满继续学习的学生,按随读年级标准收取学费,不得重复收费。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发改规〔2025〕1号)规定执行。
(三)退费严格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0号)规定执行。
(四)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请你校采取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接受广大学生及家长监督。
四、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茂名市华英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