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 > 价费标准 > 服务收费
关于规范城镇管道天然气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2-08-29 14:33:00 来源: 价格科
字号:默认 超大 【打印】

茂发改价格函〔2022〕1013号

关于规范城镇管道天然气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

  

茂名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气行业收费工作,根据《关于建立茂名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茂发改价格〔2021〕1556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938号)的要求,对城镇供气企业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收费项目

  按照“立项从严、设项从简”的原则,你单位应用户要求提供的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详见附件《茂名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延伸服务收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请严格对照《目录》清理规范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目录》内容不符的费用。

  二、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管道天然气延伸服务收费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由企业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请你公司根据粤发改价格函〔2019〕309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降低偏高收费标准,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用气成本,合理制定各项目收费标准,在对外办理业务场所显著位置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做好收费信息公开工作

  你公司应在对外办理业务场所显著位置和燃气企业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并在用户申请延伸服务项目时主动告知具体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确保收费公开透明。

  四、维护燃气工程安装的市场秩序

  你公司应在用户申请用气过程中,明确告知用户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负责实施燃气安装工程。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经营范围内工程安装业务,不得指定利益相关方从事燃气工程安装,不得以供气安全等为由对非利益相关方施工并已验收合格的燃气工程另行加价,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本通知于2022年8月 25日起执行。

  附件:茂名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延伸服务收费目录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茂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 8月 24日

附件

茂名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延伸服务收费目录

分类

收费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

一、安装、拆除、维修费(应用户要求提供施工服务的相关收费项目)

1.计量装置安装及拆除

应用户要求改动、拆装及更换计量装置产生的安装费用,包括连接配件、调压器及表前阀门,因计量装置防护需要安装的燃气表箱费用。

2.计量装置维修及更换

用户人为损坏、丢失需维修或更换计量装置的费用;应用户要求自愿升级更换计量装置的费用;包括材料、辅材及人工等费用。

3.报警器安装及拆除

应用户要求改动、拆装及更换报警器产生的安装费用,包括材料、配件、耗材及人工等费用。

4.阀门安装及拆除

应用户要求改动、拆装及更换阀门产生的安装费用,包括配件、耗材、人工等费用。

5.燃气管道安装及拆除

应用户要求改动、拆装及更换不同燃气管道产生的安装费用,包括材料、辅材、焊接及人工等费用;管材按实际管径大小、长度计算。

6.燃气管道维修

因用户原因造成管道入水、损坏等需要维修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辅材及人工等费用;管材按实际管径大小、长度计算。

7.开凿孔洞

应用户要求开凿孔洞发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按开孔材质、孔径计算。

8.燃气具安装及拆除

应用户要求改动、拆装及更换燃气具产生的安装费用,包括调校人工费,燃气具连接管道、配件、排烟道、阀门等材料费及安装费。

9.燃气具、燃气设施维修及保养

应用户要求维修保养超出维保期限的燃气具、燃气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换软管、更换电池、热水器接驳等发生的配件材料费及人工费;材料费按照配件不同类别收取。

二、其它服务(应用户要求提供施工服务的配套作业项目)

10、计量装置准确度测试

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用户对燃气计量装置准确度有异议的,可向供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申请测试,经复检的燃气计量装置,误差在法定范围内的,测试费用由申请方支付;误差超过法定范围的,测试费用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支付,并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更换合格的燃气计量装置。”当复检误差在法定范围内的,向委托送检方收取该测试费用。

11.管道封堵

应用户要求封堵管道产生的工程费用,包括封堵管道的材料费、人工费。

12.停气复供

应用户要求产生的停气及恢复供气产生的工程费用,包括复供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

13.高空作业

室内无法操作,且操作物在二楼及以上外墙,需安全带、安全绳、吊篮作业或搭设排栅(脚手架)时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14. 补证(卡)工本费

因用户原因需补办燃气使用证(安全手册)、补发(更换)IC卡产生的费用,用户申请用气的首张IC卡不收费。

三、燃气工程安装费

15.燃气工程安装费

(一)在规范服务项目收费的基础上,鼓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按工程包干收费模式向用户提供服务,工程包含的具体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与新建商品房配套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工程安装费用统一纳入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燃气企业等不得另外向商品房买受人单独收取。

(三)对已建成但未配套安装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原有住宅和其他建筑,规划红线范围内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费用由用户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