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茂名市教育局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取消我省
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以及
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各区和县级市价格主管部门、教育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各民办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学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市发展改革局
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
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