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的统筹指导下,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电白分局(下简称电白分局)成功办结电白区首宗以“认购经核证的广东省碳普惠减排量”方式实现替代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该案不仅是“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的生动实践,更是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绿色低碳发展相结合的一次创新探索。

一、案件回顾:检测造假排放黑烟,依法追责启动索赔
2026年1月,电白分局通过监管系统发现,茂名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下简称该公司)在对多台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时,忽视车辆尾部排气口排放明显黑烟情况,违规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
对此,电白分局果断启动“一案双查”:一方面,对该公司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严厉打击环境检验检测弄虚作假;另一方面,同步启动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依法追偿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经专家鉴定评估,本次事件造成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为9036元。
二、亮点聚焦:多元举措提质增效,替代修复彰显担当
(一)主动宣传教育,督促担责赔偿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市局和电白分局执法人员通过精准的普法宣贯,使其深刻意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担责赔偿的必要性,促使企业从最初的不理解转变为主动配合,有效化解了执行阻力。
(二)适用简易程序,提升办案效能
鉴于本案事实清晰、责任明确、损害程度较轻,电白分局依法依规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完成损害鉴定、赔偿磋商,大幅压缩办案周期,进一步提升“一案双查”办理效能。
(三)创新修复路径,黑烟转化绿能
由于机动车尾气污染物已扩散,无法原位修复。依据相关规定及专家鉴定意见,电白分局创新采用替代修复方案——经磋商,由赔偿义务人认购259吨经核证的广东省碳普惠减排量,用以抵消其造成的环境损害,这不仅履行了赔偿责任,更将赔偿金导向了碳减排领域,实现了“污染损害”向“绿色贡献”的转化。

三、警示意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守护生态环境底线
(一)环境有价,损害必究
案例清晰传递了“损害担责、应赔尽赔”的强烈信号。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绿色修复,创新担责
“认购碳普惠减排量”等替代修复方式,为企业在无法原位修复时履行责任提供了新选项,既落实了赔偿责任,又推动了社会资金进入碳减排领域,促进了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守法经营,数据保真
各机动车检测机构须以此为戒,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准确。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对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坚决守护好茂名的蓝天白云。
四、结语
首案办结是改革探索的新起点,而非终点。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拓展多样化替代修复实践,推动碳普惠等机制在环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在此呼吁广大企业切实履行环保主体责任,用守法经营和主动担当,共同绘就茂名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生态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