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6]茂名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文件(3)
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
茂名市财政局局长 王伯昌
(2015年6月25日)
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效、理财有规”的总要求,突出“深化改革、规范管理”的主旋律,依法治税理财,全力以赴抓收入,积极筹资促发展,理顺体制激活力,厉行节约保民生,规范管理提绩效,盘活存量增效益,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实现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总量规模突破100亿元大关,实现历史性的跨越,迈上发展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一年来,市财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11,14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15,54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8,313万元、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31,337万元、上年结转项目资金203,773万元,财政总收入1,100,112万元,比2013年(下同)增长27.34%。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支出完成594,051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78,474万元、补助县(市、区)支出114,82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1,177万元,财政总支出798,527万元,增长20.97%。
收支相抵,年终结转结余资金301,58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01,386万元,净结余199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结转资金数额较大的原因主要是省级补助专项资金大部分集中在年底下达未能使用(省财政厅文件明确列2014年度决算),2015年初已分配到县(市、区)及用款单位。
(一)收入决算主要情况。
1.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11,147万元,比上年实绩增收34,135万元,增长9.05%,完成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收入任务。
按收入结构分:税收收入完成222,524万元,增收11,974万元,增长5.69%,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54.12%;非税收入完成188,623万元,增收22,161万元,增长13.31%,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45.88%。
按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分,国内增值税(25%部份)完成64,010万元,下降20.85%;营业税完成19,385万元,下降7.77%;企业所得税完成9,238万元,增长30.24%;个人所得税完成4,744万元,增长12.42%;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32,442万元,增长3.44%;其他地方各税完成92,705万元,增长40.5%;专项收入完成26,659万元,增长4.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8,324万元,下降4.52%;罚没收入完成41,639万元,增长83.0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322万元,下降96.2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78,402万元,增长87%;其他收入完成2,277万元,增长122.15%。
国内增值税减幅较大主要原因是来源于茂名石化公司的增值税大幅减收;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大幅下降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大幅增长,主要是土地出让金缴库2013年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014年调整为列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引起的;罚没收入增长较快是纪委及法、检两院加大案件资产处置力度增收。
2.上级补助收入415,542万元,增长105.16%。
3.上年结转到2014年支出的专项资金203,773万元。
(二)支出决算主要情况。
1.2014年,市级财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594,051万元,增长16.2%,主要的支出科目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24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831万元,教育支出72,87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4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1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63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4,91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6,0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8,6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76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78,474万元。
3.补助县(市、区)支出114,825万元。
4.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1,177万元。
二、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6,553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63,434万元、政府性基金下级上解收入2,075万元,上年结余38,529万元,总收入290,591万元;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54,804万元、加补助下级支出31,4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006万元,总支出193,2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7,339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三、2014年财政稳健运行的工作措施和预算执行效果
2014年,市财政部门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预算计划,狠抓增收节支,积极筹集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深化财政改革,理顺体制,加强管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运行稳健。
1.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入。努力克服经济下行、房地产行业不景气、重点税源企业减收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落实领导抓收入责任制,强化财政与国税、地税、海关、国土等征管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重点行业、项目和企业的税费征管,明确土地出让职责分工,加强非税收入统筹管理。全市财政收入总量完成442.78亿元,在粤东西北仅次于湛江位居第二,其中上划中央、省级财政295.8亿元,占66.8%;市、县级财政146.98亿元,占33.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连续13年实现两位数的增长;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40亿元,顺利完成了年初预算任务;区、县级市收入平均增长12.4%,占全市收入的比重由2008年的50%提高到59%,高新区、信宜市、化州市、电白区收入增长较快,电白区成为粤东西北2个收入超20亿元的区(县)之一,高州市、化州市收入超10亿元,化州市、信宜市、电白区、高州市上划省“四税”增幅分别达57.3%、24.4%、51.2%、33.2%,均获得省的激励性转移支付奖励。
2.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提高地方财政保障水平。全市财政部门及早应对,密切配合,吃透用好上级各项补助和奖励政策,争取到了最大利益。2014年上级财政对我市转移支付196.8亿元,增加了33.54亿元,增长23.5%,总量在全省排第5位,其中:返还性转移支付7.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59.4亿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20.6亿元,给予了地方财政大力支持。我市积极争取省新出台的各项体制补助政策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利率较低),认真研究分析县级激励性转移支付和新区基础设施补助政策,经权衡利益后,向省申请将原茂港区及滨海、高新两功能区合并到电白区申请县级激励体制,争取全市和电白区利益最大化,共获得2014年度省财政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16.77亿元,增长84.1%,其中:县级激励性转移支付增量返还、协调发展奖励和生态补偿资金15.49亿元,增长106.6%。
3.积极筹资支持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2014年度市级积极筹集资金支持“三大平台”和三大抓手建设。一是支持交通设施建设,拨付茂湛、深茂高铁征地拆迁资金5.21亿元和3.22亿元;积极筹集深茂高铁、汕湛高速地方配套的26亿元资本金;支持高新区向银行融资3.8亿元、茂名港集团发行中票5亿元和市交投集团发行企业债券10亿元,加快东西防波堤、茂东快线、茂化快线等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省债券转贷资金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3.13亿元。二是支持产业园区建设,争取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产业集聚、招商选资扶持奖励资金5.5亿元。三是支持城区扩容提质建设,支付水东湾养殖设施清理整治资金1.73亿元;争取振兴粤东西北股权发展基金9.3亿元;争取省财政2013年、2014年中心城区建设贷款贴息1亿元;争取农发行贷款授信56.7亿元用于我市扩容提质建设。以三大抓手建设作为切入点,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推动产业升级,有力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4.理顺财税管理体制,激发地方财政活力。着眼于全市发展大局,通过理顺税费征管体制、财政管理体制、财力保障机制和镇级奖补机制,合理分配市级与区(县级市)两级利益,加大市对县镇的政策倾斜和转移支付力度,激发县镇发展活力。印发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税费分成办法和规范我市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合理分配市级与区(县级市)两级利益,调动区(县级市)积极性。落实对茂南区的共享税收增量分成让利体制,全方位建立对茂南区的财力保障机制。制定《茂港区电白县合并设电白区财政体制调整方案》,理顺 “三大平台”收入分成入库及征收区域的存在问题。完善镇级运转补助资金分配机制,避免资金分配“一刀切”和“平均主义”。2014年市级给予区(县级市)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84亿元,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5.切实保障民生需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守住底线、保障基本,提高财政民生保障水平,全市民生支出195.38亿元,占全市支出的74.2%,确保20多项民生政策扩面提标和各类考核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其中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支出分别增长30.8%、30.4%、26.4%。全市拨付省十件民生实事市、县级配套资金30.37亿元,拨付进度177%,居全省第一,其中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水平、提升就业社保水平、大力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分别完成全年预算的338.3%、205.1%、192.1%、128.7%、121.3%。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把资金管理监督关口,厉行节约制度框架全面构建,全市出台17项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文件,严格执行《行政经费节约管理办法》,加强预算执行和经费追加审核,开展茂名市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和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开展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专项行动,全市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23.9%,行政运行成本压减卓见成效。
6.全面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市级财政推行零基预算编审改革,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支出,将市级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等大额专项资金一半以上安排给实体建设项目,集中财力办大事。出台《茂名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程序。做好国务院部署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制定《茂名市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调整2005年制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加强采购方式审批等重点环节监管。全市政府采购金额17.59亿元,平均节约率为5%。迅速开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督促超标单位整改。委托第三方对城乡清洁工程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财政投资工程项目预决算评审更加注重“提前介入、现场查勘、借助外力、完善内控、提高效率及质量”,择优选定中介机构参与项目审核。市投资审核中心全年审核项目2768个,送审金额114亿元,核减造价15亿元,平均核减率13.2%。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严格查办收回企业违规使用的专项资金。全面完成新旧会计制度转换,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财政信息大平台提速扩容,增设预算单位账务提醒督办和大额非税收入账户变动提醒功能,建立财政拨款备案账和拨款审批内控制度。全市全面实施预算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分科目、分项目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布。依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清理回收和压减历年结转结余资金4.34亿元,建立预算执行定期提醒和支出进度通报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7.加强财政部门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找准并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抓好财政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分工牵头的源头治腐工作任务,开展纵向权责清单试点工作。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74件,其中主办件9件,满意率100%。《重点税源对地方经济财政运行的影响分析》调研报告被财政部采用,获得全省预算执行分析工作评比一等奖。市财政局2014年度的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办事群众满意度测评获“满意”级次,市直47个正处级政府部门科学发展观考核获总分第一名。
2014年我市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财税增长点不多,财政收入质量不高;民生政策连年扩面提标,财政保障压力大;财税管理方式未能紧跟中央、省财税体制改革步伐等。今年是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今年财政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财政部门决心把握新形势,主动适应财政工作新常态,全面完成今年的增收节支和改革发展工作任务。
2014年度市直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平衡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科目 | 决 算 数 | 预算科目 | 决 算 数 |
公共财政收入 | 411,147 | 公共财政支出 | 594,051 |
上级补助收入 | 1,407,620 | 补助下级支出 | 1,106,903 |
返还性收入 | 69,894 | 返还性支出 | 23,723 |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 25,470 |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支出 | 13,346 |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 8,172 | 所得税基数返还支出 | 3,597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 24,755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支出 | |
其他税收返还收入 | 11,497 | 其他税收返还支出 | 6,780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890,230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 764,720 |
体制补助收入 | 体制补助支出 | ||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 203,748 | 均衡性转移支付支出 | 197,857 |
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 | 269 | 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269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 126,507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支出 | 124,545 |
结算补助收入 | 52,229 | 结算补助支出 | 12,801 |
化解债务补助收入 | 化解债务补助支出 | ||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 ||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 3,726 |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支出 | 605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 ||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 | 15,854 |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支出 | 13,109 |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 | 157,203 | 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支出 | 144,793 |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 | 85,107 |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支出 | 72,396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 | 155,528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支出 | 115,836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 | 4,156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支出 | 4,131 |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 | 960 | 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支出 | 700 |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 8,263 |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出 | 8,263 |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 66,399 | 固定数额补助支出 | 62,807 |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10,281 |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 6,608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447,496 | 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 318,460 |
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收入 | 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支出 | ||
下级上解收入 | 34,652 | 上解上级支出 | 74,813 |
体制上解收入 | -5,425 | 体制上解支出 | 6,916 |
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收入 | 33 | 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 | 33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上解收入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专项上解支出 | ||
专项上解收入 | 40,044 | 专项上解支出 | 67,864 |
计划单列市上解省收入 | 省补助计划单列市支出 | ||
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接受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援助收入 | 援助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支出 | ||
接受省内其他地市(区)援助收入 | 援助省内其他地市(区)支出 | ||
接受市内其他县市(区)援助收入 | 援助市内其他县市(区)支出 | ||
债务收入 | 债券还本支出 | 11,177 | |
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 地方政府债券还本 | 11,177 | |
地方向国外借款收入 | 地方向国外借款还本 | ||
债券转贷收入 | 31,337 | 债券转贷支出 | |
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 31,337 | 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 | |
转贷国外债务收入 | 转贷国外债务支出 | ||
国债转贷收入 | 增设预算周转金 | ||
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 | 150 | 拨付国债转贷资金数 | |
国债转贷转补助 | 国债转贷资金结余 | 150 | |
上年结余 | 203,623 | ||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
调入资金 | 调出资金 | ||
1.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 年终结余 | 301,435 | |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 | 减:结转下年的支出 | 301,236 | |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调入 | 净结余 | 199 | |
4.其他调入 | |||
收 入 总 计 | 2,088,529 | 支 出 总 计 | 2,088,529 |
详见附表:U02017010529957786833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