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 —2016年7月5日在高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上
高州市财政局局长 梁逸峰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2015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0225万元,比上年增收35068万元,增长30.5%,完成年度预算的105.1%,其中:
1、税收收入94130万元,同比增收24773万元,增长35.7%,完成年度预算的108.8%,具体如下:
(1)增值税收入9209万元,同比增收440万元,增长5.0%,完成年度预算的91.5%。(2)营业税收入17573万元,同比增收3532万元,增长25.2%,完成年度预算的95.5%。(3)企业所得税收入4357万元,同比增收1417万元,增长48.2%,完成年度预算的77.8%。(4)个人所得税收入2150万元,同比增收500万元,增长30.3%,完成年度预算的96.4%。(5)土地增值税收入22804万元,同比增收16246万元,增长247.7%,完成年度预算的134.1%。(5)房产税收入2472万元,同比减收327万元,下降11.7%,完成年度预算的77.4%,主要是房产交易未见回暖导致税收减收。(6)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4441万元,同比增收121万元,增长2.8%,完成年度预算的100.9%。(7)耕地占用税收入13047万元,同比减收1390万元,下降9.6%,完成年度预算的126.8%。(8)契税收入11073万元,同比增收3701万元,增长50.2%,完成年度预算的129.0%。(9)资源税收入1915万元,同比增收436万元,增长29.5%,完成年度预算的102.1%。(10)印花税收入1285万元,同比增收753万元,增长141.5%,完成年度预算的104.9%。(11)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2198万元,同比减收974万元,增长30.7%,完成年度预算的106.2%。(12)车船税收入1606万元,同比增收318万元,增长24.7%,完成年度预算的103.6%。
非税收入56095万元,同比增收10295万元,增长22.5%,完成年度预算的99.3%,其中:(1)专项收入6230万元,同比增收3174万元,增长103.9%,完成年度预算的96.4%。(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4037万元,同比增收3909万元,增长19.4%,完成年度预算的83.2%。(3)罚没收入6488万元,同比增收300万元,增长4.8%,完成年度预算的139.0%。(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7255万元,同比减收1896万元,下降20.7%,完成年度预算的792.0%。(5)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085万元,同比增收4808万元,增长66.1%,完成年度预算的77.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1545万元,同比增支162859万元,增长35.5%,完成年度预算的119.7%。具体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432万元,同比增支93.3%,完成调整预算的145.0%。(2)公共安全支出20809万元,同比增支14.2%,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3)教育支出173029万元,同比增支8.0%,完成调整预算的127.6%。(4)科学技术支出407万元,同比减支39.0%,完成调整预算的59.0%,未完成调整预算主要是省补助我市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专项资金未申请拨付。(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483万元,同比增支182.6%,完成调整预算的131.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508万元,同比减支15.1%,完成调整预算的99.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957万元,同比增支166.7%,完成调整预算的121.7%。(8)节能环保支出6787万元,同比增支46.0%,完成调整预算的90.5%,未完成调整预算原因是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资金、部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资金未申请拨付。(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583万元,同比增支242.0%,完成调整预算的134.5%。(10)农林水事务支出89640万元,同比增支55.6%,完成调整预算的128.7%。(11)交通运输支出15601万元,同比增支77.5%,完成调整预算的77.6%,未完成调整预算主要是部分道路项目未进行结算。(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6380万元,同比增支972.3%,完成调整预算的551.9%。(13)商业服务业支出3684万元,同比增支119.8%,完成调整预算的107.2%。(14)金融支出245万元,同比增支96.0%,完成调整预算的51.0%,未完成调整预算是因为省补助资金较迟到达我市,未完全支付。(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3405万元,同比增支51.7%,完成调整预算的128.9%。(16)住房保障支出14624万元,同比增支539.7%,完成调整预算的135.6%。(17)粮油物质储备事务支出2425万元,同比增支101.9%,完成调整预算的87.5%,未完成调整预算主要因为储备粮仓拆旧建新项目资金未全部申请拨付。(18)其他支出20万元,主要是年度执行过程中调整到其他相关科目使用。(19)债务付息支出499万元。(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22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8304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533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968万元、调入资金1747万元,财政总收入6903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1545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25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4686万元,调减预算周转金10000万元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总支出657486万元。收支相抵,收支结余32834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财政总收支与年初人大会报告的有出入,主要是人大会议后,属于2015年度的省市对我市的转移支付资金有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929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1.2%,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29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39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289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84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6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1226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5.2%,比上年增长1.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0761万元,农林水支出49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6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677万元,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基金本级收入92908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076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600万元、上年结余5816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04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22613万元加上专项债券偿还债务支出1600万元、上解支出104万元、调出资金174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12606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433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71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439万元,股利、股息收入3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7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均已按照规定上报省市财政部门,但尚未批复。 如批复决算有变动,则要作相应调整。
四、2015年财政重点支出及执行效果
2015年,全市财政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着力提高保障水平和管理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力度,有力保障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一)确保行政运行正常。用于维持政权运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432万元,主要增支是今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的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政策性提资和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9263万元,支付全市488个村(居)委会、在职及正常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助及经费8155万元。
(二)提高民生支出占比。用于教育、医疗、社保、农林水、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领域的民生类支出完成475183万元,占总支出的76.5%,比上年增支97463万元。一是优先确保底线民生支出,全年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2403万元、五保供养4531万元、孤儿生活保障1239万元、残疾人补助2076万元。二是大力提升就业以及行政服务水平,青年优秀干部、人才培训和就业扶持支出3437万元。三是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及教育创强工作,全市中小学及学前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支出159327万元、职业教育支出7073万元,继续擦亮高州三大名片之“教育”。四是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全年对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及镇卫生院补助6293万元,城乡医疗保障支出66395万元、计划生育支出10717万元、公共卫生支出6077万元。五是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全年文化、文物、体育、传媒及新闻出版等共支出10483万元,继续推广冼太文化,扶持粤剧团发展,保护好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宝光塔、文光塔、电视塔成为高州新亮点,同时确保了广播电视“村村通”、有线数字电视整转工作的顺利开展。六是抓好住房保障,全年棚户区改造支出7281万元、农村危房改造642万元、公租房建设支出558万元。七是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全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支出15602万元,生态公益林、碳汇林、森林公园建设等林业支出11228万元,水利示范县项目、曹江河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1351万元,扶贫支出16641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2923万元,村级一事一议补助2529万元,继续支持城乡清洁工程、镇级垃圾压缩转运站及村级垃圾收集点建设,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资金得以保障。
(三)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筹集资金成立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公司,为拓宽税源打下基础。云湛高速本级配套资金5900万元已及时支付。兑付了市重点道路一期回购款,其中省道S280穿城改线工程(原东方大道三期)3000万元、省道S280高州穿城改线农民留用地土方工程及挂榜路道路工程2500万元、冼太大道一期改造工程1654万元、冼太大道二期改造工程1678万元、火车站前路2500万元、高凉路改造工程2000万元,为全市扩容提质提供资金保障。
(四)有效防范财政风险。根据新预算法规定,以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地方债务管理的有关要求,对全市地方政府债务进行限额管理。我市积极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积极向省财政争取,全年获得省转贷我市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及新增债券25332万元,顺利置换土地储备中心银行贷款12250万元、城乡投公司银行贷款1100万元,支付金坑垃圾场回购款5035万元,新增债券用于支付市重点道路项目支出,有效降低我市债务利息负担,减轻本级财政压力。
2015年,全市财政工作围绕市人大通过的预算和决议,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增强财政支出保障,2015年财政收支决算效果良好。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篇之年,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的指导和监督,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附件下载:高州市2015收支决算报告附表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