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州市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因电动自行车新旧国家标准适用问题引发的消费争议。消费者所购车辆涉及标准衔接争议,双方就产品合规性及退款金额等核心问题各执己见,现场情绪激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接诉后,高州市市场监管局曹江所迅速启动消费纠纷调处机制。工作人员首先稳定双方情绪,随即仔细查验购车凭证、产品标准文件及相关沟通记录,迅速锁定争议焦点。面对僵局,调解人员坚持法治原则与情理结合,耐心阐释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演变沿革,详细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商品质量与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在法律框架内理性沟通、换位思考。
通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协调,双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达成一致。经营者现场向消费者退还购车款项135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是高州市市场监管系统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提升基层矛盾调处效能的一个缩影。
高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民生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一方面,将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纠纷调处响应速度与化解效能;另一方面,将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合规引导与责任传导,推动行业规范发展。通过监管与服务并举,努力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