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产品质量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为保护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购买假冒伪劣化肥等农资产品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茂名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农民消费者,购买化肥等农资产品时应特别注意:
一、慎重选择农资经销店铺
在本地购买化肥等农资产品时,首先要看清楚该店铺的经营资质是否齐全,《营业执照》是否有效。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建议农资消费者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农资经营店铺消费。
如选择网购化肥等农资产品,应选择信誉良好、有品牌、证照齐全的正规电商,购买前应仔细查看经营者的证照是否齐全,并要求经营者提供最近的有效检验报告。购买后,务必保存相关的交易记录,以便遇到纠纷时能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选择农资产品
一要详细查看化肥等农资产品包装是否规范、标签内容是否完整。具体包括: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执行标准、批号、生产许可证号及使用说明等。
二要索取并妥善保管好农资产品购货凭证。在购买时不论数量、价格多少,应主动向经销商索取有经销商公章的发票或购货凭证,发票或购货凭证上一定要注明购买日期、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和售后电话。一旦后续出现消费纠纷,可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
三要查看产品检验报告。在购买化肥等农资产品时应要求经营者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还可按产品包装上的联系方式进一步核实。遇到不清楚的问题,可向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检测或农技服务机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四要妥善留存化肥等农资产品样品。对批次购买的农资产品,要留存部分包装和少量原品并标注购买日期、经销单位联系方式,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时可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并可将样品送到相关部门进行检验,以便监管部门能及时有效地调查、取证,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要了解正确的维权渠道。若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者在消费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或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任何农资经营商店、农户或消费者,若在日常发现有无固定经营场所、无合格经营资质、低价兜售来路不明的化肥等农资产品的可疑分子,请及时拨打12315或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要特别注意:无包装的产品不购买,无厂名厂址及联系方式、无产品批号、无执行标准、无生产日期等标签标识不全或模糊不清的产品不购买。要选择有品牌、有保障的农资产品,对直接送货上门或低价兜售的化肥等农资产品要提高警惕,谨记要查看该批次的检验报告,要索证索票,切勿轻信销售人员的宣传。
知识点分享:
肥料包装标识轻松看
一、查看化肥包装标识防“三无”
注意查看化肥产品包装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要有完整的生产厂名、生产地址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磷肥还要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许可标志(QS标志)。不要购买“三无”化肥商品(无生产厂名、无生产地址、无合格证)。
二、看清标注养分含量防被骗
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规定,复合肥料氮含量以N计,磷含量以P₂O₅计,钾含量以K₂O计,应标注总养分含量、配合式(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真实含量,防止以“总有效成分”“总含量”“总指标”等与总养分相混淆和蓄意误导,也不能将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氧化钾以外成分计入总养分。


三、分清硫酸钾养分标注防踩坑
硫酸钾肥钾含量以K₂O计,此类产品包装标识名称为“硫酸钾、农业用硫酸钾”,养分含量应标注方式为氧化钾。例如氧化钾含量为52%的硫酸钾,正确标注应为K₂O≥52%,如果标注为硫酸钾(K₂SO₄)≥52%,此类产品实际氧化钾含量仅在25%左右,远远低于硫酸钾国家标准最低要求(颗粒状合格品要求氧化钾≥45%),以此误导消费者花高价购买实际养分含量不高的产品。


四、勿信夸大宣传产品防误导
如果肥料名称中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高效、特效、全元、霸、王、宝等字样的请谨慎购买。还要认真辨别“晶体钾、水溶钾、滴灌钾、钾硫肥”等命名但未写清产品真实成分的肥料,此类产品主要以氯化钾为原料掺杂少量其他成分,刻意在包装袋上规避是氯化钾产品的事实,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都没有规定的名称误导购买者把氯化钾当作硫酸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