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信宜市镇隆镇“2·19”一般坍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信宜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14时30分,你市镇隆镇龙登村的一河堤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为切实发挥事故调查处理警示作用,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请你市严格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认真开展事故调查,依法开展追责问责。具体落实以下事项: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认定事故性质、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明确事故防范措施,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二、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压实安全责任,部署防范整改措施,认真排查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及时报我办备案。如期限内未能完成事故调查的,需向我办书面说明情况。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的正文部分按有关规定及时在当地政府网站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
此函。
茂名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