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栏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息
茂名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序号一)
时间: 2021-04-06 15:37:35 来源: 本网
字号:默认 超大 【打印】

茂名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评估报告

(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序号一)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底数不清问题十分突出。广东省早在2009年就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平台,2016年又对平台进行更新,但多年来,平台数据由企业自行填报,既缺少宏观审核,又缺少微观查证,更没有对虚假申报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危险废物错报漏报虚报瞒报现象十分普遍,底数不清问题十分突出,造成监管漏洞。

  (二)责任单位:茂名市党委和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摸清底数,加强固体废物申报数据管理,提高申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五)整改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直面督察整改工作,深刻领会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事关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改善的重大政治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大社会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下最大的决心、用最有力的措施,敢于担当、改革创新、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做到全面排查到位、科学管控到位。

  2.摸排底数。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摸排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处置情况,加强对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和处置利用等单位的监督管理。2018年年底前对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强化动态监管,进一步摸清辖区固体废物底数。

  3.加强固体废物申报数据审核。各地建立申报数据的抽查核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申报数据审核管理,利用平台的申报数据比对等功能,对存在明显差异的数据及时核实核查,结合现场执法严把数据审核关。

  4.严肃查处虚假申报行为。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虚报、瞒报、谎报、漏报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5.加强数据申报和审核培训。各地要强化企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等相关业务培训,指导相关企业认真做好网上申报登记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如实填报数据。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已摸清固体废物底数,建立了广东省固废平台数据审核机制,对漏报、虚报、瞒报现象进行了整治,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已完成整改目标。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茂名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直面督察整改问题,印发并实施《茂名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级党委和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开展固体废物排查。2018年8月,根据我市督查整改方案,原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部门召开了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固体废物管理情况的工作会议,部署开展固废摸排工作,并由原市环境保护局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提交市政府形成文件报原省环境保护厅。通过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我市固体废物情况排查,摸清我市固体废物底数,对广东省固废平台数据进行实时审核和定期抽查。我市2019年、2020年产生危险废物分别为113857吨、109472吨(2020数据正在审核较检)。

  3.加强企业填报数据审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管理的通知》(茂环函〔2018〕553号)、《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数据质量管理的通知》(茂环办函〔2018〕78号)、《关于督促有关企业完成2018年度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茂环办函〔2019〕12号),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广东省固废平台数据的审核,建立抽查核查机制,落实专人管理。

  4.严查虚假申报行为。印发《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申报及管理计划备案等工作的通知》(茂环函〔2020〕804号)对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错报、漏报、虚报、瞒报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对问题数据查找原因并及时更正,提高了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

  5.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固体废物申报工作培训班,提高了企业相关负责人的业务水平。2018、2019年各开展1次业务培训,2020年开展21次业务培训。

  三、评估结论

  经评估,该项整改任务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符合销号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2日内迳向联系人反映。联系人:谭积云、杨妙婷;联系电话:0668-2901967;电子邮箱:mmdchtk@163.com。

中共茂名市委              茂名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