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项 | 有的地市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到位,过分强调财力困难,内生动力不足、工作力度不够,缺乏韧劲和狠劲,出了问题临时抱佛脚。小东江2019年水质刚有所好转,茂名市就想“歇歇脚”“喘口气”,工作不紧不实,导致2020年水质反弹,2021年上半年继续恶化至劣Ⅴ类。为应对督察考核,相关地方和部门不加快建设污水管网,而是采取“污水收集靠车拉”等应急措施,治标不治本。 | 2021年年底小东江石碧断面水质消除劣Ⅴ类,2022年达到Ⅴ类,2023年达到Ⅳ类。 | (一)推动小东江石碧断面水质达到Ⅳ类。2022年2月底前印发《茂名市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实施挂图作战,每月调度并通报小东江石碧断面攻坚任务实施情况。强化监测预警和督办,对水质超标相关属地政府发出预警函。 (二)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2022年年底前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23年年底前建成茂名市第一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扩容9.9万吨/日)、茂南区金塘镇水质净化厂扩容工程(扩容0.05万吨/日)、化州市同庆镇(茂名监狱)污水处理厂一期(0.4万吨/日)提标改造工程。2023年年底前新增小东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管网80公里,提高生活污水收集覆盖面。持续推进小东江流域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和改造。 (三)加快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分步推进186个重点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四)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快实施畜禽养殖布局调整优化与生产方式转型,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大力提升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水平,建立尾水排放和“晒塘”“干塘”报告制度,2023年年底前茂南、高州、化州各建成一套连片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创建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 | 截至2023年年底,我市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我市印发实施《茂名市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21年以来,每年编制印发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每月通报小东江流域河长制断面水质情况。2021、2022、2023年小东江石碧断面水质分别为V类、Ⅳ、Ⅳ类。 (二)我市印发实施《茂名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茂名市第一水质净化厂二期扩建工程(扩容9.9万吨/日)已完成建设,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投入运行。茂南区金塘镇水质净化厂扩容工程(扩容0.1万吨/日)已完成建设,正在试运行阶段。化州市同庆镇(茂名监狱)污水处理厂一期(0.4万吨/日)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建设,正通水试运行中。小东江流域新增城镇生活污水管网653.28公里,其中,市本级新增289.45公里、茂南区新增130公里、高州市新增59.27公里、化州市新增174.56公里。持续推进小东江流域污水管网排查修复和改造。 (三)已完成西城片区污水管网(10.3公里)建设,西城片区生活污水全部接入茂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已完成中心城区疑似566个错接混接点的核查与整改工作;已完成小东江干流沿线10个雨污合流溢流口整改工作。 (四)2021年12月,我市印发实施《茂名市问题排污口分期整治实施方案》,各区(县级市)均已完成排污口分期整治方案编制。截至2022年12月底,186个重点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其中茂南区117个,高州市59个,化州市10个。 (五)1.畜禽粪污资源化方面。持续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强化宣传培训,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积极探索、培育畜禽粪污托管服务产业,在高州市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循环示范点创建,高州市示范点项目(海源农业有限公司)已建成。2023年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8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9.94%。 2.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创建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示范项目,开展池塘养殖生产设施升级改造,大力推进养殖池塘配备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养殖尾水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茂南区、高州市、化州市目前已各建成1套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 3.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方面。利用各级财政资金持续推进项目建设,示范带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截至2022年年底,高州、化州市均已完成2021年度立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截至2023年年底,高州、化州市均已完成2022年度立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