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司法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工作情况的公示
根据《茂名市司法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茂司办〔2017〕167号)、《茂名市市司法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9年10月22、23日和11月6日开展了对我市法律服务机构的随机抽查工作。现将监督检查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随机抽查的对象
2019年10月,我局从《茂名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机构检查对象名录库》中进行随机抽查分组,抽签结果如下:
第一组:广东泰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持平律师事务所、广东爱家律师事务所、广东绰盛律师事务所、茂南区河东街道法律服务所、信宜市东镇街道法律服务所。
第二组:广东省化州市公证处、广东京茂司法鉴定所、广东粤西司法鉴定所。
二、随机抽查的执法人员
根据《方案》的要求,我局从《茂名市司法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随机抽调执法人员并进行抽查分组,抽签结果如下:
第一组:谭凯梅(执法证号:K235289)、梁耿(执法证号:K235461)、欧阳洪。
第二组:冯文波、陈建文(执法证号:K239505)、符海珊(执法证号:K235677)、吴振伟。
三、随机抽查的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的抽查情况
1.队伍建设情况。被抽查的上述4家律师所均符合法定设立条件,基本硬件设施符合要求。4家律师所均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按规定缴纳会费。能组织本所律师按要求参与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组织的纪律教育和各类业务培训。
2.律师所业务开展情况。被抽查的4家律师所正常执业,并能积极拓展业务,今年至10月底,4家律师所共代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1023件,担任34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0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
3.内部管理和律师执业表现情况。一是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4家律师所均建立并实行统一收案、统一登记、统一收费和公章、公函管理、利益冲突审查和敏感案件报告备案、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等管理制度。没有因代理重大、敏感或群体性案件出现迟报、漏报的情形。二是公示情况。被抽查的广东泰的律师所、广东持平律师所、广东绰盛律师所已公示收费标准、律师所人员信息,广东爱家律师所未公示律师所人员信息。三是奖惩情况。被抽查的4家律师事务所和本所律师能恪守《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近一年来上述律师所及本所律师没有因违法违纪执业被投诉或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情况。
4.其他检查事项。
被抽查的4家律师事务所能根据上级的部署组织本所律师开展律师进村居活动,今年上半年参加村居工作的律师没有被评为不合格的。
5.存在的不足。
被抽查律师所没有发现明显的违法行为,但存在以下有待改进的问题:
(1)存在办结的案件案卷归档未及时的情况。抽查广东泰的律师事务所7宗案件,已结案但未归档的3宗;抽查广东持平律师所4宗案件,已结案未归档2宗。
(2)个别案卷归档材料欠缺。抽查案卷材料发现,广东绰盛律师事务所存在免费代理案件的情况,且没有律师所的免费审批手续存档。广东持平律师事务所没有案件利益冲突审查、指派审批手续存档。
(3)广东爱家律师事务所虽然实行印章、所函使用登记制度,但登记内容不清晰,登记欠规范,没有真正体现管理的作用。
(4)广东爱家律师事务所人员信息没有公示上墙,律师所有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在管理平台登记。
检查组已当场向被检查单位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加以改进。
(二)化州公证处的抽查情况
1.执法检查人员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对化州公证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管理制度、文书档案、收费标准执行、办证质量等方面监督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该处能严格遵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办证程序受理、审查、出具公证文书,出证依据真实、合法。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受过行业处罚和行业惩戒。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抽查的案件中存在有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未盖有核对章和核对人签名的问题。二是个别案件的出证日期与审批日期不一致,发证人没有签名。三是个别案件的公证文书有错别字。
检查组已当场向被检查单位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加以改进。
(三)司法鉴定所的抽查情况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经检查,广东京茂司法鉴定所、广东粤西司法鉴定所和司法鉴定人均能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今年以来,被抽查的2家司法鉴定所和司法鉴定人均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形。
2.遵守司法鉴定程序、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情况。
经检查,广东京茂司法鉴定所、广东粤西司法鉴定所和司法鉴定人均能严格遵守执业规范、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今年以来,被抽查的2家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均没有因违法违纪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罚的情形。
3.所属司法鉴定人执业的情况和遵守执业规则、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
广东京茂司法鉴定所有7名司法鉴定人,广东粤西司法鉴定所有5名司法鉴定人,符合每项司法鉴定业务有三名以上司法鉴定人的条件。司法鉴定人均能遵守执业规则和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今年以来,被抽查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人没有因违法违纪执业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罚的情形。
4.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广东京茂司法鉴定所的案件材料中的送达人栏、受送达单位栏空白。二是广东粤西司法鉴定所一宗案件档案中没有送达回执。
检查组已当场向被检查单位反馈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加以改进。
(四)法律服务所的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茂南区河东街道法律服务所和信宜市东镇街道法律服务所。上述法律服务所均没有持有法律服务执业证的人员,也没有开展相关业务。2家法律服务所的执业证也已分别由所在县区司法局收回。检查没有发现上述两法律服务所有明显违法行为。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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