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度,我局依照“双随机一公示”工作机制,联合茂名市交通运输局,在我局执法检查人员库内随机抽调执法人员8人次,在我市辖区62家矿山企业中随机抽取6家,对其是否越界开采、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关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30日至31日,我局依照“双随机”工作机制,在我局执法检查人员库内随机抽调陆权生、王思昕、黄海东、余金玲4名执法人员,在各区、县级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分别到高州市东庆建材有限公司、茂名市银州陶瓷原料有限公司高州市银磊分公司、高州顿梭高垌双灯石场、电白区观珠镇银生矿业有限公司、电白区观珠镇合利山猪箩岭矿区、电白区霞洞镇企业办新发石灰石场进行检查。经检查,以上企业均能在《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作业,不存在越界开采现象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其中高州顿梭高垌双灯石场、电白区霞洞镇企业办新发石灰石场未开始进行开采作业。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提高意识。继续加大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专题片、开设咨询台等多种宣传方式,有重点地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深入阐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规范管理的深刻内涵,在全社会形成保护耕地红线,依法合理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落实制度,加强巡查。一是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监察各项规章制度,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坚决将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维持我市土地矿产资源的良好秩序。二是严格要求巡查人员严格按上级要求使用省厅下发的在线巡查移动终端,规范终端机的使用,提高终端机上线率,充分发挥在线巡查移动终端在土地执法监管中的作用,切实维护我市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和利用的良好秩序。
(三)加强沟通,联合执法。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与公安、安监、交通等职能单位配合,联合查处、联合执法。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6日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双随机”抽查情况报告(编号2019-01至2019-06).pdf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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