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各汽车销售企业:
按照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做好跨年度衔接汽车以旧换新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衔接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含)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二、汽车置换更新跨年度衔接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前述材料的个人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政策支持范围,申请条件参照2024年政策要求执行,补贴标准按省后续有关政策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2025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内一名消费者只能申请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汽车只能申报一次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符合跨年度衔接的补贴申请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
(二)2025年1月10日24时,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将关闭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入口。2025年1月20日24时,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将关闭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车主查询补正入口。
(三)2025年1月18日24时,微信、云闪付“粤焕新”小程序将关闭2024年茂名市加力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及补正入口。
(四)2025年补贴申请入口开放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特此通知。
茂名市商务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