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17〕271号)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吴刚强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林 炎 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顾大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苏雄兴 市编办副主任
谭克平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国海 市发改局副局长
陈 睿 市经信局副局长
林沃羽 市教育局纪工委书记、党组成员
许学冰 市科技局副局长
罗海明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李春梅 市民政局副局长
邓广忠 市司法局副局长
潘勇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 鸣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华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曾 华 市环保局副局长
陈剑波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许兆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杨 全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裕兴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陈小清 市商务局副局长
梁文沛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黄 绵 市卫计局副调研员
钟志清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李家胜 市审计局副局长
卢俭生 市地税局副局长
钟 飞 市工商局副局长
邓飞武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李文明 市质监局副局长
王小南 市安监局副局长
余炳睿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杨文欢 市政管办副主任
孙明瑞 市林业局副调研员
邓锡胜 市城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霍 武 市旅游局副局长
谢晓晖 市食药监局副调研员
万胜全 市法制局副局长
李 明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谢 春 市房产局副调研员
陈克铁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级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