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重点项目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存在问题加快协调解决,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开工、建设。一季度,省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26.3%,比全省平均进度快3.5个百分点,在全省排第3位;市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23.4%,新开工18项,重点项目工作实现“开门红”。
一是建立台账、清单管理。下发《关于印发未开工、续建及完工重点项目工作细分计划的通知》,建立未开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及续建、完工项目有关事项责任分工两本台账,逐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是协调问题、加快解决。逐月收集整理重点项目需政府(部门)加快协调解决的存在问题,进行责任分工;跟踪问题协调解决进展情况。
三是调度指标、保障要素。每季度收集整理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海指标需求情况,提供给市国土、林业、海洋部门,请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有关指标使用计划时予以研究考虑,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指标需求。
四是督查督办、落实责任。加强沟通联系,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督办工作组,到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及项目建设(承办)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帮助地方查找项目推进存在问题,共同研究项目推进措施。
五是研究分析、加强通报。逐月对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找出落后地区和项目,查找主要存在问题,落实部门责任,提出对应的工作要求和措施。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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