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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茂名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 2021-12-31 14:54:2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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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茂名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代拟稿)》(以下简称预案)结合茂名核技术利用情况与机构职能,着重在事故分级、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理、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一、事故分级参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四十条,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二、《预案》规定组织体系由茂名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建立,下设辐射辐射事故应急办公室,体系成员包含涉及到相关工作的15个部门或单位及6个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三、《预案》规定了一套预防预警措施,做好核技术利用行业信息监控,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开展预防工作,根据辐射事故分级及辐射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四、《预案》规定了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工作,从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应急监测、外部支援、安全防护、通信联络、事故信息通报与信息发布等八个环节进一步明晰了各方工作职责。

  五、《预案》高度关注事故后期处理工作,细化内容为应急终止、后续行动、善后处置以及总结评估,以此提高应急工作质量的上限。

  六、《预案》同时注重工作人员的各项保障措施,在资金、物资、技术、培训等方面提出要求,力保应急人员顺利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