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新修订的《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于2023年7月20日由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原《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于2013年实施,为贯彻落实省领导在全省规划委员会上的指示精神,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委员会建设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2〕1284 号)文件要求,推动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制订《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
记者了解到,《章程》共分为总则、主要职能与构成、工作程序、专家和公众代表委员的聘任资格、推选程序及更替、市规委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和附则六章。相比于《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章程》主要对规委会名称、规委会职能、委员构成等内容做了完善和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