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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媒体解读
时间: 2023-01-19 10:29:5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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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号)精神,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全市粮食生产,切实保障粮食安全,茂名市出台了《茂名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提出总体要求,全市粮食种植面积和年产量完成省下达任务数,稻谷自给率稳定在60%左右,薯类、豆类和玉米产量基本保持稳定;确保全市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工作方案》明确要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强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大力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开展“非粮化”摸底调查和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管等七大主要任务,并细化了各项任务对应的工作措施,通过多举措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安全生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生命线。

  《工作方案》同时要求,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列入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明确各地粮食生产面积底数,将市级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压实属地责任。

  《工作方案》还明确了市直各部门的具体分工,落实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以及滨海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属地责任,确保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不断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