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近日,市政府编订并印发了《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保障民生事业发展的具体举措,也是作为“十四五”时期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引性文件。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医疗保障部门是基本民生部门,医疗保障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最基本的民生事项。茂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将《规划》列为市“十四五”专项规划之一。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4+6”工作布局,促进医疗保障事业科学、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全面实现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规划》全面贯彻国家、省和市“十四五”规划战略部署,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茂名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和改革举措,是“十四五”时期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目标
(一)规划目标。展望2025年,随着我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的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建成覆盖全民、制度优化、权责关系清晰、体系结构合理、运行机制高效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通过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增强医保决策的科学化,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治理的现代化,在全面实现“病有所医”的基础上,实现医保的高质量发展,建设公平、法治、安全、智慧、协同医保。
(二)主要目标指标。《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六大目标、十五项指标。
1.医保制度体系成熟定型。一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依法参加,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符合茂名市实际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待遇与缴费挂钩,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保障水平。二是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缴费政策,完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救助机制,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力度。三是在全面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基础上,完善和落实生育保险政策。四是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实现制度互补、无缝衔接。
2.筹资机制稳健可持续。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费率,实行动态调整。2030年1月1日,职工医保统一缴费年限为男30年,女25年。从2022年开始,逐年均衡调整到位。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挂钩的居民医保缴费政策,适度提高个人缴费比例,对部分困难人群进行补贴。适应新业态发展,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推动各类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根据省的部署,加强财政对医疗救助的投入,合理划分各级财政责任,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
3.待遇保障公平适度。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合理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拓展个人账户的功能。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统筹做好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诊保障,增强统筹基金对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能力。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的住院待遇水平和最高支付限额,增强待遇的公平性。
4.药品招采和医药服务管理高效。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医保药品目录,按国家规定落实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的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负担。二是按照国家和省药品采购的品种范围,指导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集中采购,保障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三是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坚持集中带量采购,持续推进药品跨区域联合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推动药品和耗材保供降价。促进药品和耗材价格合理回归,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