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茂名市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市场监管的六项任务,对茂名市未来五年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事业基础全面夯实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市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着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为茂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市场监管机制基本确立。市场监管重心由传统的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优化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十三五”期间,全市18878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659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市场营商环境逐步优化。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先后实施了注册资本认缴、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等一系列准入和监管制度改革,推进“先照后证”“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注销便利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等重点改革任务,助推我市企业开办进入“指尖办”的新时代。民生领域安全监管迈上新台阶。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安全监管机制逐步健全,网格化监管实现全覆盖,检验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坚决持续守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作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底线。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始终坚持把质量工作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夯实创建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基础。“十三五”期间,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37387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件,马德里商标7件,地理标志商标7件;共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1个、工业类名牌产品23个服务业类名牌4个;制修订国家标准26项,行业标准30项。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新突破。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茂名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通过验收,专利质量呈现稳中向好态势,高价值核心知识产权不断涌现。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不断强化。全面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严打市场监管领域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市场消费环境不断好转。盯紧创建放心消费环境工作重点,以查办各类违法案件为手段,以创新消费维权监管机制为突破口,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效,着力营造诚信、公平、法治的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多元共治格局初步建立。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及公众参与市场监管的作用,行业自律和媒体监督进一步加强,逐步建立政府主导、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规划》提出六项发展任务
《规划》遵循“依法监管,维护公平”“科学监管,改革创新”“审慎监管,激发活力”“权责明晰,协同监管”“人民至上,社会共治”五大原则,提出六大重点发展任务,以实现“市场准入更加便利、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消费环境更加放心、安全监管形势更加稳定、质量供给更加高效、创新发展动能更加强劲、市场监管法治体系更加健全”等“七个更加”目标。一是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坚持把畅通市场准入作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首要环节,更加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促进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预计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4万户,全市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户数达到71.27户。二是建设严格高效的民生领域安全监管体系。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守住安全底线,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预计到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量≥4.1万批次,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98%,“明厨亮灶”覆盖率≥90%。三是建设创新高效的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预计到2025年,每万人口拥有发明专利数达到1.84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件。四是打造效益优先的质量发展体系。把握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发力,提升质量水平,建设先进标准体系,夯实质量基础,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为新发展格局奠定质量基础。预计到2025年,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区域监测评价合格率≥88%。五是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围绕贯彻落实现代政府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信息支撑,构建共治格局,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推动市场监管加快向体系化、智慧化、综合化方向发展。六是发挥市场监管服务大局的支撑作用。从法治、基层、队伍、文化等各方面加强市场监管支撑体系建设,为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尽责夯实基础。
《规划》体现了四大特点
一是坚持对标对表。与省上级规划纲要对接,充分吸收近期上级最新部署要求,注重宏观引领和具体指导相结合。二是体现传承和创新发展。《规划》与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十三五”专项规划之间做到了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市场监管近年来的改革实际,特别是疫情防控以来很多很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深化和提升按照“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大服务”的理念,谋篇布局。三是科学处理综合规划与专项规划的关系。将我市药品安全规划的核心内容纳入,以确保《规划》的完整性。四是强调可操作性。坚持从全市市场监管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设置目标指标,找准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提出可操作、可落地的项目和平台建设,为规划实施找准着力点,为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