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茂名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引性文件。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的背景和意义
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先后印发的《“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对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部署,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区制定当地“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规划》全面贯彻国家、省“十四五”规划战略部署,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茂名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改革举措,是“十四五”时期推动全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的框架
《规划》主要分为五章,分别为:编制背景、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条件、规划实施与监测评估。回顾“十三五”时期茂名市残疾人事业取得的主要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进行研判。提出了“十四五”时期茂名市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个别指标根据我市实际适当调整。重点把握新发展阶段特征、突出新发展理念引领、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出了“为残疾人提供更稳定更高水平的基本民生保障”“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创业”“深入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充分激发社会扶残助残活力”等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健全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格局、加快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残疾人服务信息化水平、实施创新驱动和科技助残战略、加快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协同发展、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等九个方面保障条件,并要求确保落到实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推动重点任务的落实,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监测和跟踪问效。
三、《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市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同时,围绕收入、就业、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量化目标,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了展望。
(一)为残疾人提供更稳定更高水平的基本民生保障。健全防止残疾人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强化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的残疾人保护,持续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切实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
(二)促进残疾人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创业。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支持体系,拓展残疾人多元化就业渠道,重点推动盲人按摩行业发展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增收,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到2025年,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增速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同步。
(三)深入推进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超过95%,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超过85%,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超过97%,持证残疾幼儿入园率达到85%以上。
(四)充分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体系建设和普法宣传,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切实维护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方面平等权利。推进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场所、商业区、居住社区等无障碍改造,加强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建设,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
(五)充分激发社会扶残助残活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扶残助残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助残社会服务和残疾人服务业。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和助残志愿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公众和助残社会组织捐助残疾人事业、帮扶困难残疾人。逐步完善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指导目录,推进助残社会组织骨干培训工作。
《规划》部署在“十四五”时期着力打造残疾人保障和发展领域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就业创业支持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权益保障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全面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规划》的落实保障
(一)健全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加强党对残疾人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履职尽责。
(二)建立稳定增长的多元投入格局。落实残疾人事业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吸收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加快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广东辅助器具粤西区域中心及市、区(县级市)两级残疾人康复中心等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促进服务设施规范运营和发挥建设效益。
(四)提高残疾人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残疾人服务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建设残疾人服务大数据,实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联通共享。
(五)实施创新驱动和科技助残战略。扶持智能化辅助器具、康复设备、盲文数字出版、无障碍等领域关键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残疾人服务科技创新与应用。
(六)加快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驻茂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特殊教育、手语盲文等相关专业,设置相关培训课程,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拓宽继续教育渠道。
(七)促进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协同发展。加快补上农村残疾人医疗、康复、托养照护、教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短板。强化区(县级市)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村残疾人的区域中心,辐射带动乡村残疾人服务水平的提高。
(八)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区(县级市)和乡镇(街道)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村(居)委会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完善构建区(县级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
(九)发挥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各区(县级市)残联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把残疾人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听党话、跟党走。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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