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出台政策的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府办〔2021〕11号)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市制定出台了《茂名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该措施以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从科技创新、营商环境、人才培训、绿色建筑、工程模式、质量安全等方面提出14条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措施。该措施是未来几年指导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一)高起点引领建筑业发展。包括打造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等两项措施;强调了要充分发挥电白区“中国建筑之乡”品牌优势,支持电白区创建广东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形成以设计、施工、研发、服务为核心,覆盖建造全过程产业链的建筑产业集群。发挥总部经济效应,带动全市建筑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升级建造方式。包括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绿色建筑、实施新型工程组织管理模式、推动科技创新、健全工程质量安全体系等五项措施;对装配式建筑的管理措施及发展方向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明确了绿色建筑的发展方向。
(三)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包括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增加建筑产业人才供给等两项措施;在这两项措施中,充分吸纳了去年底建筑业企业座谈会上企业代表提出的建议,在满足公平竞争政策的前提下,在指导帮扶企业加速提升资质等级以及鼓励优质企业落户我市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激励措施。如“市级和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可结合当地财力状况分别设立扶持建筑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工程获奖、经营业绩良好、总部迁入的外地优质建筑业企业等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等条文。
(四)优化发展环境。包括扶持企业开拓市场、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打造建筑业“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加大司法保障力度等四项措施。主要是深入融合江苏南通、浙江东阳等建筑业发达地区扶持建筑业发展的有效经验和做法,结合茂名本地的实际情况,在金融扶持方面,以及为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和法务保障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措施。
全文主要围绕价值引领、质量提升、队伍锻造、环境营造四个维度,构建茂名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途径。
三、出台《若干措施》的意义
《若干措施》的制定出台既是落实国家和省市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进一步优化我市的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市场活力,加强行业自律,打造茂名品牌,扶持我市建筑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有力举措,这些相应政策措施将让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支持。对巩固我市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加快建设建筑强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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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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