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9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茂名市关于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茂府规〔2026〕1号,以下简称《通告》),于2026年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因使用年限长、发动机老化、超负荷使用现象严重等原因,导致车况差、排放超标率高、经常冒黑烟,其排放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已成为移动源排放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为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市生态环境局参照已出台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通告的兄弟城市做法,起草了《通告》。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国Ⅲ柴油货车实施限行,同时与国Ⅲ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政策配套,疏堵结合,加快促进其淘汰,减少高排放机动车排气污染。
三、主要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九十条
(三)《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
(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第(八)点
(五)《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粤府 〔2024〕85号)第(十二)点
四、主要内容
《通告》全文包括6个部分:
(一)明确限制通行的对象。
(二)明确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范围。
(三)明确限制通行的其他规定。
(四)提供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查询网址。
(五)明确违反通告的处罚措施。
(六)明确通告的施行时间。
五、常见问题解答与说明
(一)为什么要对国Ⅲ柴油货车实施限制通行?
根据有关研究和测试显示,同一类型的柴油货车,国Ⅲ排放标准车辆排放的氮氧化物(NOx)是国Ⅳ排放标准的1.5倍、国Ⅴ排放标准的3倍、国Ⅵ排放标准的5倍,国Ⅲ排放标准车辆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国Ⅳ排放标准的2倍、国Ⅴ排放标准的4倍、国Ⅵ排放标准的6倍。为有效降低我市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对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实施限行措施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禁限行对象包括哪些车辆?
禁限行对象为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含外市籍),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卫作业车除外。
(三)如何查询车辆的排放标准?
车主可登录机动车环保网(https://www.vecc.org.cn/)进行查询。具体查询路径如下:首页-公共查询平台-2017年前生产和进口车型查询,按提示选择并输入车辆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机动车排放标准。
(四)限制通行区域为什么划定在茂南区和电白区?
我市化工企业较多,且主要集中在茂南区和电白区。这些企业在生产及产品运输过程中,部分使用年限较长、机器老化、排放标准已不符合当前绿色低碳环境要求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因此,将限制通行区域划定在茂南区和电白区,旨在推动加快淘汰该类柴油货车,减少该类柴油货车对市区空气质量的影响,改善市区空气质量。
(五)违反《通告》有何后果?
车辆违反本《通告》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六)周末和节假日限行吗?
《通告》所称“日”均指自然日,工作日、周末休息日和节假日都限行。
六、利企惠民有效措施
一是通过划定限行区域,有效降低颗粒物与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为市民营造清新健康的环境。
二是通过政策引导老旧车辆淘汰更新,优化城市车辆结构,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七、新旧政策差异
本《通告》属于新出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