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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修订)》政策解读
时间: 2024-11-29 10:55:33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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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4年11月21日印发《茂名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修订)》(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主要内容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随着人口数量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趋紧,粮食产需仍将维持紧平衡态势。同时,受国际局势影响,近年来粮食等大宗农产品贸易链、供应链受到冲击,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的工作要求,坚持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着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确保市内粮食自给率不下降、种植面积不减少、产量不下降、产能有提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三个部分,采取七项工作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每项重点任务、工作举措都确定了责任单位。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稻谷自给率稳定在80%左右,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总产不下降,水稻单产有提高,不断增强粮食自给能力。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共提出7条工作措施,并将责任分解到市直各单位和各区(县级市),确保工作落实落地。一是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它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应重点用于稻谷、玉米和薯类等粮食作物生产。对抛荒耕地的行为,要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二是强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稳定水稻优势产区种植面积,建设全市水稻生产供给核心保障区,打造丝苗米优势产业带。发展冬种番薯生产,建设一批优质特色旱粮生产基地。三是切实保护和有效调动种粮积极性。落实各项补贴和扶持政策,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推进生产社会化服务,研究探索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等,着力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四是大力推进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区域,建设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五是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多举措改善耕地土壤条件,提升耕地产能。稳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32万亩以上。实施乡村振兴科技计划,开展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支持发展粮食产业,提高粮食经营收益。六是开展常态化管控“非粮化”工作。建立市、县、镇、村四级田长和网格田长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非粮化”问题。七是加强耕地种粮情况监管。建立健全防止耕地“非粮化”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及垦造水田等耕地种粮情况的监测评价。严格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激励约束。建立健全工商资本流转土地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一是压实责任。各地和市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守好粮食生产面积底线。二是抓好落实。落实“田长制”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动态掌握耕地种植用途,防止新增耕地“非粮化”。三是强化督导。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列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三、主要特点

  《工作方案》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立足我市实际进行具体实化和细化,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目标。要求稻谷自给率稳定在80%左右,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总产不下降,水稻单产有提高,不折不扣完成省下达的粮食种植面积和年产量任务。

  二是明确了要挖掘冬种粮食生产潜力。利用冬暖气候条件和冬闲田资源,扩大冬种甘薯、玉米、小麦和马铃薯种植面积,建设一批优质特色旱粮生产基地。

  三是明确了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采取综合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措施,促进耕地提质改造,提升耕地产能,稳定粮食生产功能区132万亩以上。

  四是明确了要开展“非粮化”常态管控。明确村级田长每月至少对耕地开展2次全面巡查,网格田长和护田员每周至少对耕地开展1次全面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