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中国(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为便于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和服务企业理解和申报,现对《关于促进中国(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解读如下:
一、《措施》发布依据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为推动我市跨境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中国(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结合茂名市产业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本《措施》。
二、《措施》的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内容包含支持对象、基本原则、政策措施支持内容和标准、其他说明等四部分。具体扶持措施共九项十五条,拟在综试区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建设,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发展,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发展,海外市场拓展,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建设、运营和发展,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商融合,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跨境电商创业孵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措施》生效时间及有效期限
《措施》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起至本措施实施前奖励事项可参照本措施执行。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修订。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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