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的通知
2023年7月20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切实发挥市规划委员会作为茂名市人民政府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结合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实际,制定《议事规则》。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健全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国土空间规划决策机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参照《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章程》等文件,起草了《议事规则》。《议事规则》明确了议事组织、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和议事要求等内容,确保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实施。
三、起草过程
按照市政府要求,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借鉴参考其他地市相关规定,起草了《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直各职能部门意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专题研究讨论和多次修改完善,按照程序提交送审。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7月20日正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规范茂名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工作程序,统筹协调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
五、主要内容
(一)议事组织。明确了市规委会议事制度、决策制度,市规委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委员构成情况,市规委办公室职责,市规委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召集方式。
(二)议事内容。明确了市规委会、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委员会和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议事内容。
(三)议事程序。明确了市规委会及其专业委员会议题或项目的审议程序。
(四)议事要求。明确了委员出席情况要求以及会议材料处理要求。
主办: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茂名市信息中心
内容及技术支持:南方新闻网
粤ICP备0508599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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