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主要包含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基本公共交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劳动就业创业等民生事项。科学编制好《茂名市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4+6”工作布局、进一步完善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编制主要参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粤府〔2021〕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办〔2021〕3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粤发改社会〔2021〕494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茂府办〔2021〕42号)等有关文件,与上级文件要求保持统一,积极落实国家公共服务方面政策。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1+1+9”部署和茂名市委“1+4+6”工作布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人口与基本公共服务协调发展,加快建立更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确保服务覆盖全民、兜住底线、均等享有的基础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满足市民对高质量、高层次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茂名市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贡献来自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力量。
为更好地体现指导思想,《规划》提出“以人为本,人人享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协调,均衡发展”、“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四项基本原则。这四项基本原则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和坚持新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律的集中反映,是未来五年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
《规划》积极响应了“十四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基本要求。《规划》充分对应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中“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 的要求,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发展9大领域,包括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旅游、基本公共交通、基本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劳动就业创业,也相应提出了共42项发展指标。